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09月23日讯:高枫从病危到去世不仅引发了一场新闻战,还引发了一场多家京城媒体参与的大讨论。其中,《中国青年报》的“娱乐新闻过度关注高枫事件是一种‘集体偷窥’”和《北京新报》的“公众人物从社会获得更多的利益,公众社会应当有相应的知情权”,代表了截然不同的两种观点。
偷窥说:爱心悲悯束之高阁
《中国青年报》21日发表评论《高枫事件中的集体偷窥》,认为“读者和媒体迅速联手加入了一场隐私偷窥运动。这样的集体偷窥,把原本不应缺乏的对人类命运的关心和悲悯束之高阁,而使事件成为一个闹剧,剧中心的人物,被当作一种道具。”《北京晚报》18日发表评论《明星病危约等于娱记节日》,对同行的职业操守提出质疑:“多数沉浸其中的娱记此时想过高枫家人的感受,想过他们此刻的悲伤、无助与绝望的心情吗?”
真相说:公众应有知情权
《北京新报》发表的《假如高枫真的与AIDS握手》一文中认为:“一个公众人物,当你从社会获得更多的利益时,你就应该想到自己同时赋予的责任。”该文在“如果高枫真的与AIDS有关”的前提下,对公众的知情权进行了支持,“在我们大谈保护公众人物隐私权的时候,有谁替那个请高枫做广告的服装企业想过?假如真如推测,高枫当时已经知道自己身患艾滋病,那他有没有告知对方的责任?那个企业有没有知道高枫病情的权力?”除以上两种观点外,《北京娱乐信报》、《中国新闻周刊》还对一些人利用高枫事件进行有商业目的的炒作进行了批评。(钟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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