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东周刊》10月30日刊出某知名女星多年前被迫拍下的裸照后,批评、谴责之声一浪高过一浪。除演艺界人士群情激愤外,特首董建华也对事件表示关注和愤慨,并指示警方跟进,查清真相。11月3日下午,“裸照事件”受害人刘嘉玲也勇敢地站了出来,在演艺界人士的集会上公开发言,希望香港传媒反思自己的专业操守。
戴墨镜、着黑衣的刘嘉玲在集会上发言时一字一顿、表现镇定,说到伤心处有些哽咽
。她首先感谢社会各界自事件发生以来对她的支持,接着说:“我今天到这里来,是要告诉所有爱我、关心和想伤害的人,我发现我比自己想象中更加坚强。如果这件事能使全港传媒反思、使市民警觉新闻界的专业操守对我们生存的社会环境的影响,那么我所受过的伤害、我的尊严都算不了什么,所有的愤怒和困挠都可以得到释放。”
《东周刊》最大股东、英皇集团老板杨受成从11月2日起多次为事件向全港市民和受害人道歉,并宣布《东周刊》即时停刊,遣散员工,周刊三高层引咎辞职。事态发展至此,应为始作俑者意料之外,正是: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周刊一出演艺圈震怒
10月30日,以“字母女星被虐裸照曝光”作封面报道的新一期《东周刊》一摆上香港大街小巷的报摊,立即引起哄动,当天下午即告售罄。照片中该女星的双眼及胸部已用细小的马赛克遮盖,但其容貌和上半身仍清晰可见。封面右上角有“娱圈悲剧”四个字,封面故事指裸照的主人为某知名女星。
次日,香港各大传媒纷纷报道此事,对案中女星的身份多有猜测和暗示。称某女星12年前曾被劫持失踪2小时,事后虽然向警方报案,仍不了了之,裸照估计是那时被逼拍摄。11月1日,演艺圈十大团体联手举行名为“天地不容”的声讨大会,强烈谴责《东周刊》为求促销,埋没良知,毒害下一代,并商议酝酿自当年反黑社会及反盗版游行以来最大规模的抗议行动。成龙、梅艳芳、杨紫琼、林建明,吴思远、毛舜君、张同祖及尔冬升等参加了声讨大会,联合发出声明,呼吁市民不要再购买或传阅《东周刊》,并应制止女星裸照在网上流传。
在声讨大会上,香港电影工作者总会会长吴思远第一个发言,他愤怒地说:“新闻工作者及传媒,是受到社会大众信赖和尊敬的,但竟有一班人做出世界上最卑鄙的事,为了赚钱,迷失了人性良心。这次事件让我们为香港传媒、知识分子的风气感到悲哀、愤怒!香港是不是已沦落到这个地步?”他呼吁所有有良知的香港市民谴责这种行为。
演艺人协会主席梅艳芳发言时表示,以女性角度来说,有关照片严重践踏了所有女性的尊严,希望全港妇女团体强烈谴责《东周刊》。各大协会荣誉会长、正义之星成龙的发言简单直接:“我除了呼吁大家罢买这本书外,并且请一起打电话到各大电台、电视台、影视处投诉,电话是26767676,26767676!”
香港立法会八大党派和许多社会团体也随即发表声明,对《东周刊》的行径表示不齿和谴责,香港报业评议会严厉谴责该周刊罔顾新闻专业操守。市民纷纷向影视处投诉,香港政府影视及娱乐事务管理处在短短3日内就收到约300宗投诉,影视处决定将这一期《东周刊》送交淫亵物品审裁处评级,如果被评为不应售予18岁以下人士的第二类不雅物品,周刊可被检控,最高可被判罚款40万元及监禁1年。保安局局长叶刘淑仪也表示,警方会跟进此事,看其中是否涉及刑事和暴力行为。11月2日晚,行政长官董建华在公开场合对事件表示愤慨,指这种作法与香港社会的道德价值观抵触。
《东周刊》先卸责后道歉
舆论的反应如此激烈,《东周刊》一开始颇有点不以为然。
就在演艺圈召开声讨大会的这天下午,《东周刊》编辑部就刊登“字母女星被虐裸照”一事发表声明,指出是基于传媒披露事实真相的精神,才决定刊登有关裸照,并认为由于其他传媒争相以更大篇幅及标题渲染事件,才使受害女星的身份呼之欲出。此说一出,立即遭香港记者协会迎头痛批,香港报业评议会则批评《东周刊》推卸责任。
然而,仅仅几个小时之后,《东周刊》的态度就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当晚,《东周刊》社长陈耀安和总编辑蒙汉明、新传媒集团行政总裁郑概强联合署名在各大传媒刊登道歉启事,承认“我们彻彻底底地犯错了”,承诺尽快对事件作出交待。
11月2日,《东周刊》高层召开紧急会议,社长陈耀安会后向传媒宣布了《东周刊》停刊的消息。他对《东周刊》停刊深表遗憾,对事件的受害人、传媒和《东周刊》员工深感抱歉。陈强调《东周刊》刊登此相片绝对不涉及金钱或者私人利益,已主动与警方联络提供资料。待事件圆满解决后,包括自己在内的3名高层会引咎辞职。
身在海外的《东周刊》大股东杨受成也向各大传媒发出声明,表示对《东周刊》刊登女艺人裸照感到“十分震怒及羞愧”,并作出一个“痛心的决定”,“要求《东周刊》立即停刊,并马上采取善后措施”。11月3日回到香港后,杨受成再次会见传媒亲自向公众道歉。
传媒病态亟待反思
11月3日下午,由香港电影工作者工会发起,几百名香港演艺届人士和幕后工作人员在中环政府总部集会,抗议《东周刊》刊登女星被胁迫拍摄的裸照,受害女星刘嘉玲的发言赢得了热烈的掌声。会后,香港著名导演吴思远表示:事件到此已经告一段落,由警方和淫亵物品审裁处跟进。希望其他传媒不要再混水摸鱼,借机炒作。”
吴思远此言显然意有所指。就在《东周刊》已经成为“过街老鼠”之后,11月2日,香港南华传媒集团旗下的《3周刊》竟然又以“被虐裸照真相公开”作为封面故事出版新一期杂志,并且很快被抢购一空,又加印了再版。《东周刊》所言“其他传媒的炒作和渲染令事件越闹越大”固然是推卸责任,但也反映了某些香港传媒的真实状态。这次如果不是演艺圈联合起来义正辞严地谴责这种恶行,官方也高调加以回应,形成了一股强大的压力,其他传媒根本意识不到事情的严重性,因为这种情形在香港的传媒界由来已久,屡见不鲜。当年歌星邓丽君突然病逝泰国,有周刊想法设法进入停尸间拍摄遗体照;不久前艺人陈宝莲在上海跳楼自杀,某周刊重金买来在停尸间偷拍的尸体照片作为封面,毫不尊重死者私隐和遗属感受,引起家属的抗议和社会各界的指责,但杂志却在一片谴责声中洛阳纸贵。
杂志如此,报纸也一样。不久前,香港一名曾与多位娱乐圈女星交往的男子走火入魔,突然大爆自己和他人的隐私,香港许多报纸都派出记者远赴巴黎进行一连十几天的追访,并且连篇累牍刊登其提供的一些女星的私人照片,受牵连的女星敢怒不敢言。10月8日,香港发生一宗妓女被劫持案,部分报章以“连环画”形式刊登裸体妓女在街上被挟持的照片,影视处事后收到130多宗投诉。香港妇女团体谴责传媒无视受害人的痛苦。
只求刺激销量,罔顾专业操守和社会道德,传媒公信力和新闻从业人员的社会地位不断滑落,香港传媒生态的畸变,已达到了相当的程度。此次《东周刊》事件无疑给香港的传媒敲响了警钟,如果能由此使香港传媒和社会各界深刻反思,那么,正如受害人刘嘉玲所言,她所有的痛苦和受损的尊严都是值得的。
《东周刊》事件使香港各界重新思考新闻自由的真正含义。当《东周刊》以新闻自由、知情权等字眼为自己的行为开脱时,相信一贯标榜“新闻自由神圣不可侵犯”的香港传媒界应有所感悟。香港记者协会呼吁新闻同业牢记自己的社会责任感,不要滥用新闻自由;同时做好把关者的角色,不要为刺激销路而罔顾专业操守。
此次事件也使香港公众要求政府重新考虑修改法例、加强管制不良报刊的呼声日高。香港工商及科技局长唐英年回应公众的意见时表示,《淫亵及不雅物品条例》内对此已有一定监管,有关部门收到投诉后,会立即转交淫亵物品审裁处,如裁定有罪,最高刑罚是罚款100万及监禁3年。
某些专业人士则认为,现行法例已经足够,关键是处罚力度不够。法庭每次只是罚款了事,有些杂志是错完罚、罚完再错。杂志老板早就将罚款打入成本,会事先预备一笔钱作赔偿和罚款。另外,现在市民是“边骂边买”,“边骂边看”,成为不良传媒的衣食父母。在要求新闻界自律的同时,市民大众也应该同心同德抵制不良报道,响应号召罢买渲染色情暴力私隐的刊物,香港传媒界的歪风邪气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人民网香港11月4日电/记者王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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