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刊登女明星“受虐裸照”而成为众矢之的的《东周刊》,不但被迫自动停刊,而且日前已经特区政府淫亵物品审裁处评定为三级物品,这意味着该封面已超出公众可接受的道德范围,应受到社会谴责和法律制裁,禁止出版和售卖。
这个结果是《东周刊》咎由自取,无须多说了。而经由此次事件,事件的始作俑者、《东周刊》三位主管丢掉了职位不说,还有可能因此被提起检控,最高可判罚款一百万港元
及入狱三年。另一方面,也连累到该刊物属下的员工丢掉饭碗。而另一份“浑水摸鱼”的刊物《3周刊》也已由影视处送检,根据其性质,估计也难以逃脱同样的处罚,而步《东周刊》的后尘,则将有更多人士受牵连而失去饭碗。那么,此事件的受害者就并不止于某明星或者某几个人了。
两份周刊因为自身的不检点而遭受如此惩罚,对所有传媒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教训。
11月3日,香港演艺界9大属会所组成的电影工作者总会发动大规模的游行,声讨《东周刊》的劣行,众多的影视歌星挺身而出,发泄积蓄已久的怨气,众口齐声炮轰传媒。
现在,《东周刊》倒掉了,《3周刊》也将倒掉,相信未倒掉的“西周刊”、“6周刊”们也会因前车之鉴而有所收敛。再前进一万步,我们就当从此后,“万恶之源”的“狗仔队”也消失掉,那么,娱乐圈的天空是否就此明净起来了呢?只怕未必。
传媒迫于竞争压力,迎合读者低级趣味而追踪名人明星隐私固然不足道,明星们切齿痛恨也情有可原,但不可否认的是,有许多爆炸性的“猛料”并非媒体刻意制造,恰恰是少数明星个人行为不检点而影响自身形象,比如谢霆锋的“顶包案”、比如苏永康安雅食“摇头丸”。这两例尚是小节,对比媒体以往爆出的娱乐圈中的种种“秘闻”来说,实在是小巫见大巫。正因为忌惮媒体的舆论监督,不少明星才不得不小心自律。假如失去媒体无孔不入的眼睛,娱乐圈还不知变成什么样子。
另一方面,《东周刊》刊登“裸照”虽然助纣为虐,在“女明星”的旧伤口上洒了一把盐,并且触犯了“淫亵”的规条,但也正是从“裸照”事件,使公众知道了“女明星”曾经遭受到伤害,从而促使警方关注这桩十二年前的旧案,同时使更多的人注意到娱乐圈幕后的“黑手”————而这一个话题恰恰是香港娱乐圈长久以来难言的痛楚。正如当地娱乐界某人士所言,“其实娱乐界都有好多黑暗!”。明星们一味地把矛头对准媒体,却回避揭发圈内“黑恶势力”,恐怕在没有媒体“关照”的日子里,明星们的日子会更加难过。
在《东周刊》倒掉之后,事情也不应该就此完结。我们希望看到事情往好的方向发展,比如,传媒更加尊重艺人们的隐私权;比如,真正伤害明星的黑势力遭到检举扫除。日前,刘嘉玲勇敢地站出来,表示“一定会报警”之后,得到众多艺人的鼓励。同样遭遇过“黑手”暗算的曾志伟当场表示,他们最终目的是要揪出幕后黑手及揭发真相。但愿这个“幕后黑手”和“真相”不仅仅指一本周刊,而是指向十二年前以及现在的“黑手”和“真相”。本报娱乐评论员西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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