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多年来一直都有着好多厉害乐队,众所周知,恕不列举。也许跟英语的通用有关系,也许确实跟他们的民族性有关系,也许跟他们的政治经济文化地理历史,都有关系。有因有果,只是追究不清,也没必要,反正英国有好多厉害乐队。
厉害的东西在小尖尖上,底下总是有个又宽广又有生命力的基础,在那里后备着,滋养着。走在伦敦的街上,在小广场上,在小公园的草地上,在地铁站里,在地铁超现实情调
的车厢里,总是能看到唱歌的人,听到他们唱歌。
礼拜六的时候,在中国城附近的莱塞斯特广场上,我遇见过好几次,据说是每个礼拜六都去的,有那么一个乐队,像模像样的,主音吉他,低音吉他,有时候也用几下鼓,不过主要是吉他。因为一个热爱音乐有点懂行的朋友告诉我说,他们的吉他弹得好极了,不是好听那个意义上的好,而是难度系数上的高级、了不起、有成就、好极了。
有一天我路过,手里拿着个土耳其肉卷做午饭,围了好多人,每次路过看见他们都是围好多人。我看了一会儿,吃我的午饭。这时候刮风了,风说刮就刮起来了,我奔到演出乐队身后的一个电话亭里去,我把电话亭的门关上,看见那个类似于主唱的中年胖男人就在门外半步之远。
这个人穿着个灰黄色沙皮的马甲,棕黄色的裤子很肥大,底下一双高帮的系了密密麻麻的鞋带子的黑皮鞋,显得脚脖异常的细,大腿异常的粗。他毫不掩饰地谢着顶,蓄着沙僧样的发型,还有沙僧样的胡子,不过都是枯涩的黄颜色,一张小牛肉的红脸,奇异地放着光。一个人做着自己喜欢做的事情,脸上就会放出这样的光。这是一个普通不过的中年男人,可以是个公车司机,可以是个超市保安,可以是个大学老师,可以是个杂货店老板,可以是个园丁,可以是个饭店大堂领班,可以是投资银行家,可以靠着老婆养家,他换上不同的衣服,在礼拜一到礼拜五的时候,我可以想象他是任何人。但是在礼拜六,在莱塞斯特嘈杂欢乐的广场上,他就是个歌者。他全情投入地唱着,脸上放着红光。
我的那个热爱音乐的朋友,尤其热爱地下音乐。她经常花两镑两毛钱买一本《TIMEOUT》回来看,那里面总能找到一些她想去看的演出,在她看来都是很有名很厉害的乐队,而我都没有听说过。她看到喜欢的就圈出来,然后有时候就真的去听一下。有一回我们俩赌了什么东西,我输了,于是她就成功地带我去听了一次现场演唱会。
那个地方现在让我去找我肯定找不到,在苏霍区一条挺窄的小街上,左边大概是一家书店,右边好像是个轮滑用品店,我记不清楚了,到达的时候已经过了6点,左右的店都已经关门了。我只记得光鲜的店面中间挤了一小扇看起来很脏的油漆剥落的蓝色木门,木门上钉了一个门牌号码。我的朋友拿出《TIMEOUT》来对了对,正是这一间。
推开门进去,什么也没有,就是径直走下去的楼梯。楼梯上面照着蓝色的贼光。我看不清楼梯扶手,其实看见了也有点不敢去摸,在《猜火车》中钻马桶的那种迷醉恶心的历险感觉中,我九曲十回地下到了地下三层。
在暗成灰雾颜色的光线下,我模糊地看出这是一间中学教室大小的房间,水泥地,磨得很光,旧出了自己的体面。天花是铸铁搭的梁架,空洞地黑上去里面有一些管道和电线的影子。梁架上搭了一些灯,非常稀落,转了方向都在往舞台上打。在被当作舞台的那个地方有几个人走来走去正在拉电线,间或一个人拍另一个人的肩膀,于是拍着肩膀的两个人从有点亮堂的地方走出来,走到我身旁很近的地方,站着说话。
没有座位,到了开演的时候站了20几个观众。我看到在上面试过麦克风的人纷纷走下来,几个新鲜的小伙子走了过来。什么也没有,音乐就响起来了。吉他一上来就是暴风骤雨,小伙子一张嘴就是声嘶力竭。唱着唱着就蹦起来了,蹦得也很使劲儿,像要砸出一个坑一个洞直接掉到地球那一边似的。再蹦几下,就蹦到下面来,在我身边蹭了一下,又转身回去。
唱到第二首歌的时候我看见他一边疯狂地扭动一边从裤子口袋里抠出什么东西来塞进嘴里。因为他们唱到第二首歌的时候我还在振聋发聩的音乐声中努力保持着一点点旁观的清醒,在这之后我就看不到这些了,嗑药或者别的什么,都慢慢地感觉不到了。
一个乐队他的感染力有时候是靠旋律有时候是靠音量,可是他们这些年轻的还没出名没人跟他们签约的玩音乐的小伙子,他们靠的是自己的迷醉。他们自己是真的进了迷幻之境,整个生命的能量在那里爆炸,然后再散出一个不可抗拒的迷幻场来。所以我就记不清后来我都看到了些什么,怎样跳怎样叫怎样摔吉他,我真是记不得了。大概后来他们又换了一个乐队,然后是第三个。3个乐队听起来完全不同,强度却是一样的,震撼力也是一样的,让人什么也不用想,偏有想哭的欲望。不知道是什么东西,抓也抓不住,看也看不着。罩着,逃不出来。
去听cat power是因为受了骗,因为被人告知说,她有点像华语世界里的齐豫。我是个乐盲,但是对齐豫还是很有些好感的。据说这个猫力量不是英国的,是美国的,他们都说英语我总也搞不清。反正好像还挺红的,出了不少碟,都卖得还不错。那么一定有不少人听过她的歌,知道她实际上一点都不像齐豫。一点都不像,不过也还挺好听的。
那是一个暮春的傍晚,下小雨,阴着天,有点冷,我坐地铁坐很远,到一个叫做“牧羊人的灌木”的地方下了车。下了车转了一个弯,就看到前面在排队。队不是很长,有二三十人的样子吧。排在我前面的是个黑色头发上上了很多发胶亮晶晶的家伙。他不时地回头,也许是在等人。后来我经常想起来,那一站的阴凉站名,那一天的天色,小雨,气温,湿度,那条小路的宽度还有那栋白色旧房子铺红色粗糙地毯的门厅,甚至那个黑头发小伙子慌张寻觅的眼神,这些我都经常想起来,想起来的时候都觉得非常地不真实,却又是非常地清晰,这就是猫女的歌声带来的后果吧。
先是有两组乐队暖场,不给人留下一点印象的那种。等到那个留刘海的女人穿着长裙子出来了,在钢琴边上坐下了,就有一种说不出来的遥远跟神秘,还有冷漠,散发出来。我记得她的歌声,记得她后来站起来,记得她后来又坐下,抱起了吉他。她是那种歌手,不和听众说一句话,从来没想过什么交流什么互动,她就像个假人儿,像个仙女,像个女巫,像个梦幻似的,自己唱自己的。歌声也很渺茫,就像朱自清那天晚上在荷塘上看见的月光似的。
出来的时候天也黑了,又坐很久很久的地铁回到住处,一路上好像一个人也没碰见。躺在床上,快睡着的时候我起来,慌张地翻出那一张浅灰色的印成名片样子的入场券,这是我确实在某个傍晚时候听过一个穿长裙子的女人唱歌的唯一证据,攥着这个证据让我就不那么恐惧了。
之前的两次经历,让我几乎相信了,伦敦的某些地方藏着一些吸血鬼,还有另外一些地方藏着一些女巫。后来的这一次,却是洋溢着温暖熟悉的、人的、美好情感。
那是一个从美国来的女爵士乐手。短头发,长脸。脸长得有点像《欲望城市》里那女的,又长又结实的样子。身材也结实,穿着好像起了静电似的裹着身子的花绸子裙子,裹得胸前沉甸甸的,裹得小肚子微微鼓起来。连鼓起来的小肚子看着也是结结实实的。
她活泼得让人受不了,一直在笑,一直在摇摆,摇啊摇,摆啊摆。两首歌的中间儿,总是要用她稍微有点沙哑的好听嗓音自嘲一下,说一下英国如何,美国如何,这种通俗讨好的笑话。后来她介绍说,她刚刚跟她的萨克斯手订了婚,现在已经是不列颠王国的公民了。那个可怜的苏格兰男人被她搂着,笨嘴拙舌,结结巴巴地说出了一句“我很幸福”。女人就一直那么瞅着他,看他那么笨得诚恳,好像就更爱他了。踮起脚,凑过头,女人在男人的耳朵根子上咬了一下,一整个酒吧的人都轰然。
歌声再响起的时候,大家就都更清楚有意识地知道了,感染自己的,不仅是女歌手的好嗓音好台风,还有她诚心诚意满心欢喜装也装不下一个劲儿往出淌的幸福。女人说明白了,唱歌的时候也就无所顾及地往男人身上缠:站在男人身后,用自己的身子蹭着他,扭着,摇摆着,把嘴伸到男人耳朵边上轻轻地唱。男人在前面,不动声色也动不得声色地吹着他的萨克斯。和我同去的小伙子感情复杂地回头说,他们马上就要在台上做爱了!据说爵士的原义即是做爱的黑人俚语,看来这个女人还真是领悟了这音乐的灵魂,和她的音乐还有她的幸福以及她的丈夫融为一体了,要不然听起来看起来,也不会那么格外地好,那么幸福得不由分说。(文/刘天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