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因遭到冒犯便率众殴打妇女的歌手潘劲东,只动口而没动手的歌手罗中旭实在可以称为谦谦君子了。
不论追星族的举动有多么粗鲁、不雅和过火,但都是在怀着一腔崇拜的心情前提下做出的。换句话说,如果不慎冒犯了明星,也是无意失手。绝对上升不到什么要脸或“不要脸”的高度。就算罗中旭是个金枝玉叶的娇小姐,想必一枝轻薄的荧光棒也难以造成毁容或
“视网膜”损伤的。
可罗中旭凭什么就那么大的口气,当场叱辱那个“不要脸”的女生“滚出去!”呢?就因为你是被接待方供奉为座上宾,便可以如此颐指气使?就因为自以为是“歌星”,就能够无视追星族们的人格尊严?
同任何一个明星一样,罗中旭也经历了尚未成名的较长岁月,曾经奔跑于上海夜总会的歌手,理应对成名前的生活有深刻的记忆。做到宠辱不惊也许困难,但即使随着名气的增长,健忘的步伐可能有所加快,起码应该明白自己只是歌坛艺人而不是一国暴君,清楚自己无权充满霸气地当众叱呵黎民百姓。
去年无锡,当台下听众向自己热爱的偶像疯狂地投掷时,张曼玉只是从容镇定地微笑后退,甚至都没做躲闪的动作。刘德华在今年的新年倒计时晚会上,面对这一场景也是一脸微笑。周华健在北京演唱会上,也只是和颜悦色地求情:“请不要再扔了,这样会很危险的。”
当然,也许他们都没有罗中旭的腕儿大,没有胆量如此目中无人耍大腕儿脾气;要么就是自愧不如罗中旭的龙体较贵,不用担心最终造成什么“视网膜出血”后遗症;再一种可能就是——罗中旭遭遇到了全世界“素质”最差的听众。
不过,幸好罗中旭还不是万人之上的暴君,尽管被惹怒龙颜,但还是很平民地及时表示了“非常后悔”和承认“做错事了!”可惜遗憾的是,罗中旭竟然没有勇气敢作敢当,始终找没人相信的借口徒劳地自我开脱。
知错就改,证明罗中旭的确比直到被判了刑还坚持到底的潘劲东明智。然而,如果道歉缺乏真诚,总认为自己“很委屈”或者不敢正视自己“泼出去的水”,那这样的“向歌迷说一声‘抱歉’!”,到还不如潘劲东一根筋走到底更显得有些男子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