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段时间,有关娱乐记者和剧组人员为采访而发生的斗殴事件屡屡见诸媒体,一方为了完成采访任务,获取独家报道,想方设法潜入剧组“禁地”,连“偷拍”带“目击”;一方为防止机密泄露,减少商业损失,围追堵截混入剧组的娱记,用“拳打”加“脚踢”……水火不相融的娱乐记者和影视公司这回能坐到一张桌边,展开一场“偷拍无罪?”的对话,不管是不是还带有火药味,也是一个了不起的进步。
媒体和影视制作单位,从来就是相互依存的“合作体”,媒体需要好看的娱乐新闻,给读者娱乐、休闲,影视制作单位更需要借助媒体这个大平台,把好看的影视作品推介出去,赢得人气和金钱。名头不响的影视制作单位,媒体给他宣传,感谢还来不及呢,真能牛气烘烘地和媒体“叫劲”的,肯定是实力雄厚的制作单位,大投入,大制作,大明星,大导演……名气越大,媒体的兴趣也越大,矛盾也不可调和。
如果设身处地地为影视制作单位想想,他们像防贼似地防止娱记的“入侵”,确实有他们不得已的苦衷,毕竟大把的银子砸下去,不是为了听响,而是想有所回报的。只是你影视制作单位并非执法机构,面对“敬业”的娱记,你有什么权力去抢夺他们的相机,曝光他们的胶卷,砸坏他们的器材,殴打他们的身体?
从一开拍就防范超严的《无极》剧组,其剧照不还在不断地曝光,所幸这回并非是娱记所为。影视公司要挣钱,娱记也要生存,不如来个定期“通报”如何?免去了纷争,也可以各取所需。
□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