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星期前因为新歌首播而曾在本版谈过“潮”的话题。人们经常说:这个世界变化真是太快,“潮”的东西如洪水猛兽迅雷不及掩耳扑将过来,一个不留意,你就马上落伍,被“潮”所淹没,一笔OUT销!例如女装泳衣,近年来布料是越落越少,去年我们还在讨论绑带式两件头比基尼泳装的明年走向,而最近国外已经推出了2004年最新款泳装--没有绑带而只有两块面积少得非常可怜的布的粘肉贴片装泳衣,还引来了身边许多男同胞热烈非常的讨论,如怎么穿上去怎么撕下来、安全如何保障等不算杞人忧天但是“潮爆”的话题。
泳装的发展经历了一个非常长的历史阶段,才循序渐进地走到了这一步,同样,任何一个时代潮流时尚的新生事物的出现,总是有一个它出现的理由和根据。至于作为精神文化产品范畴的流行音乐作品,虽然在现代同时也带有超强的商业特质,但也不应该超越每一个时期的道德底线,更不应该违反有关法规,例如低级趣味庸俗的、黄色的、甚至是反动的。作品的推出,必须为其在社会上传播而带来的影响负上应有的社会责任。有关部门和媒体本身,也因此而出台的电检尺度或准入制度进行把关。梅艳芳当年一首《坏女孩》就因此而受到香港媒体的禁播令。最近收到一首名字很特别的歌,是来自香港女歌手傅佩嘉的《前戏》。笔者觉得,这种为了追求商业、追求出位而把某些特定词汇(例如“前戏”)用作音乐文艺作品的做法是极不负责任的做法,这首歌也因此受到MUSIC FM广东电台音乐之声的唾弃。
某些歌手以同样的原因和标榜个性为由,在演出和公众场合的的行为表现,也是令人反感。例如谢霆锋的摔吉他、陈奕迅和张震岳的露臀等,除了受到各界和歌迷的谴责,可能还要为此付出相当大的代价。于是,张震岳就因为上述行为被禁止进入一些地区进行唱片宣传和演出。
同样是关于“潮”的东西,国家广电总局目前开展的内地广播电视媒体广播影视“净化工程”,除了对节目内容加控外,还对有极强引导性的主持人提出了要求:主持人不应在普通话中夹杂外文,不模仿港台地区表达方式和发音;着装应充分考虑全社会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审美情趣,切实做到高雅、端庄、稳重、大方,不能因过分突出个人风格而标新立异、哗众取宠,不能为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而迎合低级趣味;发型不古怪夸张,不染成五颜六色;不模仿不雅主持风格,不一味追求不符合观众特别是未成年人审美情趣的极端个性化的主持方式,更不要为迎合少数观众的猎奇心理、畸形心态而极尽夸张怪诞的言行与表情等等。
看来,潮是时代的东西,但是,“潮”也要潮得有理。(周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