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深;沉
规则:典式,法则,规律。
以上是权威的官方词典解释,可惜把这两个词连在一起,就成了官方“无法解释”甚至也“无法对付”的一个令人头痛的复合词。
其实娱乐圈也有很多明规则比如要按合同办事;比如要遵守契约;比如要依法纳税;比如要杜绝灰色收入……但显然娱乐圈要繁荣昌盛仅仅靠这些规则是远远不够的,俗话说:家有家法,行有行规,不是藐视法律,但娱乐圈真的需要有一个严谨、可靠的行规来规范、约束明星、操手、老板以及所有专业人士和他们的行为,然而不幸的是,娱乐界的行规多数是不透明的,换句话说就是潜规则。诸如像:明星跳槽后也不应损害“老东家”、导演一般也拥有一定制片权、跨行演出(如歌手演戏、演员唱歌)艺人身价不一定遵循艺人在原领域的身价、艺人一般只拿片酬不领工资、常让老板赔钱自己赚钱的明星或导演永远得不到尊敬和出头之日……这些潜规则虽未成文但早已形成共识,好莱坞、百老汇依靠它们创造了无以伦比的辉煌,屹立世界娱乐界百年不倒……
不过,最终你还是错了,因为我们并不是要讨论上述潜规则(我们不讨论现实社会中不存在的东西)。就我们力量和涉猎范围所及,我们从本期开始将领大家进入一个崭新、神奇、搞笑、精彩、有时还会令你吃惊的娱乐内幕世界,比如娱乐圈鲜有永恒的爱情、明星的婚姻的可靠度还比不上一只蓝筹股;比如炒作的力量是无穷的,甚至让炒作本身都显得黯淡无光(这你得问刀郎和王晓峰同学);当然我们更不能忽略凌驾于一切潜规则之上的终极地上最强潜规则——“钱规则”……
中国的娱乐产业需要一套完善的潜规则体系来维护,同时也需要摒弃一些阻碍其正常运作和有益发展的歪门邪道式“潜规则”,否则,娱乐也将步上中国足球的后尘,陷入一潭死水走进死胡同,更糟糕的是,我们的娱乐产业本身至少在“职业化”一点上还远远比不上中国足球呢,其显著特征就是至今我们也缺乏一些良性的潜规则来规范整个行业,总是指望国家法律来约束娱乐圈不是种积极心态,因为有时严格的法律也会令娱乐界水清而无鱼,这不是我们期望的,于是合情合理的潜规则成为我们的希冀,而愚蠢、肮脏的潜规则又会使娱乐圈滑向深渊,这的确是个问题。
好了,准备好,我们进入潜规则之旅。 撰文 阿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