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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疑娱乐新闻公信度 透过现象看娱乐圈炒作本质
http://ent.sina.com.cn 2004年07月09日16:51 明星Bigstar

  娱乐圈潜规则系列调查之二——炒作篇

  中国娱乐疑似炒作

  当真真假假的娱乐新闻炒作风行于世时,许多人都陷入了这样的困惑,我们的报刊、杂志、电视传媒到底应该呈现出什么样的明星、什么样的娱乐圈?残酷的媒体竞争和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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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星们的急功近利相遇的时候,个别人没顾得上新闻的原则和自己的良心,就开始大量捕风捉影,极尽渲染之能事,将哗众取宠和耸人听闻演化成炒作所谓“新闻”的原则。歌手的唱功、演员的演技以及作品的内涵都退而求其次了。这些炒作者们还给了自己这样一个解释——太专业的东西读者看不懂而且也不愿意看,只有明星出了事儿才更引人关注,个别人好象有窥私癖,越变态越爱看!于是乎许多唱片公司、电影公司迅速找到了一条让艺人或者歌手迅速成名的捷境,编造一些“爆炸性”的内幕消息,再煞有介事地爆料给记者。许多剧组为了炒作,可以故意编发一些演员和演员之间或者是演员和导演之间不合的消息,或者是某某和某某演员在拍戏中碰出什么爱情火花继而制造出一件又一件的绯闻;唱片公司炒作歌手的所谓恋情也是首当其冲的报料。结果搞得娱乐圈的风气是每况愈下,但归根结底,都是“炒作”惹的祸,或者炒作的力量是无穷的。

  1、恋情炒作

  自曝“初恋”或者“秘闻”已然成为明星炒作的惯用招数,这种炒作往往还非与正处在一线的热门明星扯上关系不可。据有关媒体报道,2002年年中,曾在《雷雨》中扮演四凤的田海蓉向某媒体自曝大学时曾经和同班同学陆毅谈过恋爱,甚至为他撞墙而昏倒。虽然后来,陆毅与家人及其女友鲍蕾都断然否认这一事实,“如果陆毅没有现在这样红,她肯定不会这样说!”紧跟着就是,两人的同班同学、陆毅大学四年的室友、巨星影业公司当红小生朱磊披露陆毅与田海蓉在大一时确实建立过比普通朋友更近一些的关系,后因田海蓉比陆毅大,遭陆父反对才没有结果。再后来,田海蓉竟完全否认了早前的说法:“借此炒作,有必要吗,反正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这事情到底是无中生有,还是真属无辜,只有当事人自己才是最清楚不过的。

  2001年初,一则以“张艺谋最为满意的地下情人”为题的报道令王海珍一夜成名。关于“张王恋”的报道几乎牵动了全国的媒体争相报道,张艺谋就象一个知名商标一样,曾经就有三位长相酷似的女演员在帖上张艺谋“公司”的商标后早已经“功成名就”,当王海珍邂逅张艺谋,张记知名商标再一次发挥出了他的超级功效。1999年新丝路模特精英赛冠军、法国全球模特大赛第六名的成绩只是让王海珍红在模特圈内,而这篇报道的幕后策划者则是摸准了张大导演脾气,加之个别好事的娱记们自然不会错过这一绝佳卖点,于是不知疲倦地寻找证据、辨别真伪,逐步将“张王恋”炒作成当年度最重大的一个娱乐事件。其后王海珍马上与巨星影业挂上了钩,先是要做“巨星”的主持人,接着传她要在该公司投拍的影射张艺谋的影片《正午的供词》中饰演“情人”一角等等。其实追究或者是不追究始作俑者是谁已不重要,谁获益大谁获益小与你我又有何干,事实是大家合力造就了一场“闹剧”,也算是给大家度过了的2001年找到一个茶余饭后的话题而已。

  2003年11月,青年演员于娜引人注目的原因不是由于她的哪部戏,而是由于一位自称她的知己的肖先生主动向媒体爆出于娜成名前被“包养”的经过。离奇出现的肖先生,引出了于娜幕后的离奇故事,之后来不及“讨说法”便销声匿迹。于娜就“出道前被大款包养”一事和神秘爆料者肖先生打起了口水仗。于娜后来接受采访时表示:“我觉得自己很坚强,已经从这件事情中摆脱出来了,而且我以后也不想再谈论此事了。希望关心我的朋友们不要再关注这件事情。”于娜同时也借媒体对“肖先生”说:“肖先生还有陈先生,虽然我不知道你是谁,有何目的,只希望你不要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不要来干扰我的生活以及别人的正常生活。我不想知道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只希望你就此停手。”有关名模于娜被重庆某酒店的“陈哥”包养的消息引起轰动,于娜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是有人在陷害她,并声明她的男友一直就是赵京南,赵京南是她的初恋,她从来没有和其他的男人谈过恋爱。前些日子,于娜的男朋友赵京南得知“包养事件”后的第一反应是要起诉爆料陷害的人,但后来在一次采访中却表示,他与于娜会低调处理这件事,“因为我们有很多的事情要做,这些无聊的事不值得我和于娜回击,清者自清,不回击是对某些不怀好意者的最大回击。演艺圈有很多负面消息,但不管怎样,我希望不要影响我们的工作,我们以工作、事业为前提,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只有不要再去想它!”事情发生后,有很多人怀疑这是于娜或其身边的人借此炒作。

  2003年12月初,女演员张钰向多家媒体声称她手头拥有两盒录音带和其他相关的证据,可以证明著名导演黄健中在2002年6月1日,在黄的家中当着她的面与她的一位“朋友”小霞发生了性关系,从而使得黄健中陷入“录音带丑闻”之中。黄健中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则表示,如果有人用一种卑鄙的手段向他要挟,他绝对不会妥协,并会勇敢直面。黄健中就事件做出了四点说明:“一、我平时喝五六瓶啤酒属于小菜一碟,但和张钰在民宝火锅城吃饭时,喝了两瓶啤酒就开始神志迷糊,我完全不记得那天发生了什么;二、如果真的发生了张钰所说的那些事,我会向组织上作检讨,承担一切责任,而且我爱人已知道了这件事;三、尽管张钰曾用所谓2002年6月1日的录音带要挟过我,但是我还是要劝她学好,要挟是绝对不会得逞的,黄健中不怕威胁;四、我不会跟她打官司,那样只会让她出名。”事情到现在也没有一个真正的说法,除了黄健中显得正直磊落一些外,最大的受益者——张钰曾经传出戏约不断,身价上涨的消息来。事情已经过去半年多了,黄健中似乎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而那个一度占据全国各大媒体版面的张钰却没什么更大的动静了,她也很久都没在媒体上露脸。

  子曰:食色性矣!既然先哲已经这样说了,我们由此可见:关于情啊色啊的信息总是能吸引读者的眼球,而在娱乐这个大浑水潭里,关于情色的炒作已经成为一种惯性了,大家对此孜孜不倦地反复炒作,记者为了每月报社给出的任务小事炒大,大事炒到糊。最终说来说去,炒作都是名利场的流行病,而这种病毒已经蔓延到成为许多人的习惯了。

  2、自我炒作

  艺人的自我炒作都离不开媒体的参与。2004年,那个像从地底下突然冒出来的歌手刀郎,当绝大多数的人都还不知道刀郎是何方神圣时,一篇关于刀郎的报道出来时就直接说他如何如何的红如何如何的火了,还称要是不知道刀郎就不正常了落伍了啊什么的。这不是摆明了给读者设置了一个阅读圈套吗?而很多人在把握住人性的一些弱点后,加上大肆刺激,你不看不听一下刀郎行吗?当然还有报道里所谓的盗版已经达到800万张等等数据最让人怀疑,想想咱们中国目前的市场情况?800万张唱片真是可以把一个人火得脑袋的快要爆炸了,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说,这样的泡沫报道还真是让人忍不住想问问该记者和相关的人士这个数字是掰着手指算出来的,还是计算器里算出来的,当然我们也只能置疑,毕竟现在开放的时代吹牛皮好象不需要上税。

  在北京某报社记者对刀郎“走红”提出质疑后,第二天就遭到了最早并且是大规模报道称刀郎红得一塌糊涂的某报记者的强烈反击,并在反击的报道中称北京某报对刀郎的置疑遭到了刀郎迷的抗议,还称某门户网站娱乐频道对报道的不满的评论已达40多个页码,但记者上网浏览了这些所谓网友的评论时,发现我们不得不置疑“众多的刀郎迷”如下现象:在网站中的发言或者评论的IP地址无论怎么换来换去骂,换来换去的表扬,都只是那么4、5个IP地址?(只要对网络常识稍微有一些理解并且仔细一点来看网友留言的IP地址、时间,大家很明显的就可以一眼看出其中的问题来)这正如本山大叔和宋丹丹合作的某小品里的那句经典台词一样:“小样!别以为脱了马甲我就不认识你了?”为什么始终就是四川和新疆的那两三家报社的记者还要拿着这事情继续的在炒作刀郎,难道他(她)们真就有那么好的眼光去发掘中国博大精深的民间音乐吗?还是有什么目的或者猫腻,或者是他们真的有那么崇高的敬业精神去拯救民间音乐我们就不得而知。只是一些媒体同行在私底下交流的时候纷纷认为这个事情很蹊跷也很特别,大家言语之外上当的感觉让人颇为无奈。

  记者在北京街头随意走访了一些音像店,这些大街小巷的音像店都在播放着刀郎的那首撕声哑气的《2002年冬天的一场雪》。好几家音像店的老板告诉记者,这些刀郎的专辑并没有网上或者媒体上报道的那样火暴,他们还表示播放刀郎歌曲的主要原因一是受媒体报道的影响,二是大家都在播自己也当然不甘落后,“但我实在听不下去了。天天播放着他的歌曲也没见卖得多好,越听越反胃。”一位店主这样告诉记者,他说他一次进的货挺多的,看看现在的销售情况肯定得退很大一部分货。

  有很多的炒作真的恨无聊。在某家唱片公司与某出版社同时推出了一张同样名字同样内容的专辑后,在有“知情人士”一语点醒娱乐记者后,关于该张专辑的版权就成了诸多媒体追逐的热点新闻,两家单位要打官司甚至发誓要让法律来判决的同时,两家单位发行的专辑都在市场上取得巨大的成功赚足了钞票。但随着新闻的深入,众记者才大呼上当了,原来是该出版社与唱片公司都是一家子的,唱片公司是该出版社的子公司, 子公司将自己的老板告上法庭也只是一个炒作噱头罢了,但是他们这样一折腾加上红了眼睛的“吵闹”却是让专辑卖得十分迅速。

  从张艺谋拍摄的《英雄》开始,大大小小的剧组开始流行所谓的封闭拍摄,其理由基本是都是:导演和演员不愿意分心,影片或者电视剧涉及到什么商业秘密,陈凯歌、冯小刚的影片也是以各种理由拒绝记者探班采访。我们的大导演们是得有点大导演的作风,但更好笑的是,现在无论是个什么样的剧组开口都是“记者啊!我们不欢迎记者!”前些时候,记者与一演员约好做一个专访时,刚好看到一个并不起眼的一些所谓的“大腕”“大牌”的小剧组也都放言:“是记者吗?请你离远点!我们这里不欢迎记者!”张艺谋最近的一部力作《十面埋伏》,陈凯歌的《无极》,冯小刚的《天下无贼》几乎都是同样的宣传手段,我们不妨看看他们是如何包装自己的:在一边喊着“我们怕记者曝光,所以要严防记者!如果是看看热闹那看看就赶快走吧!”,一边又邀请个别媒体记者“独家探班”并且发布所谓的权威消息,其实这些所谓的权威消息也就是一些假大空的赞誉之词。这些事情越看得多就越觉得可笑、悲哀了,剧组保密而且放出口号严防记者,难道离开媒体影片就会拍摄得多好了吗?难道记者就会让影片失去商业价值了吗?如果娱记们都“乖一点”或者“尊重一点”导演的话的话,我们的这些大导演们又该着急了。有一点我们可以判断的是:如果彻底离开了媒体,那么再大牌再知名的导演拍摄出来的影片也不会有多少人会去观看,而那些在娱乐江湖里混迹了很多年的名导们更是精通于此道,把那些急于挖“猛料”的娱乐记者们耍得团团转。

  1999年8月21日,《××时报》发表了一骗署名于扬的《贺岁片的‘挽歌’》一文,对导演冯小刚的贺岁片逐部进行了批评,并且涉及到其尚未公开发行的最新影片《没完没了》,直接激怒了冯小刚,致使冯小刚到编辑部欲与其进行理论,没能找到责任编辑袁始人,最后怒言“出门小心牙掉了没地方喊冤”。冯小刚认为:该文章中的文字“纯属凭空诽谤”“侮辱了我本人,同时也侮辱了广大的观众”、“对我进行人身攻击”都属于凭空谩骂之词。而该报的责任编辑袁始人也是不甘示弱:“我们在没有批评冯小刚之前,我们曾批评过余秋雨、张艺谋等一些有争议的名人,没有一个人来大闹报社!在这里,我想强调的是:冯小刚太脆弱,还不成熟,经不起批评。最主要的是:如果冯小刚对于扬的文章有不同看法,完全可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动辄对作者和编辑进行谩骂,有失他做为大导演的形象和风度。”

  “冯袁之争”一时间使得舆论哗然,众说纷纭,双方还都声称要保留法律解决的权利。而一直关注该事进展的著名漫画家华君武老先生也在《讽刺与幽默》发表了致冯小刚的信,华老在信中认为冯小刚“太不公道”:“我们常说‘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如果批评错了,解释一下,加勉一下,也就行了;中国又有一句成语‘君子动口、小人动手’,但你要挥拳,还要打掉别人的牙齿,而且还让别人没有地方喊冤去,这就太不讲公道了。”华老还幽默地坦言:“我年老体衰,有的只是一口假牙,不要说像你用泰森一样的重拳,就是轻轻一下,我就得趴在地下,万一非命,从此不起。万一你不高兴,千万不要再打上门去。我还是希望你能作个检讨。今年评德艺双馨是不行了,以后努力,还是有希望的。”事情的最后,双方握手言和了!“冯袁之争”是给当年的娱乐圈增加了一个闲聊的话题,尽管冯小刚在当时认为做该报道的报社有“炒作报纸本身”的嫌疑,但冯导在“一时之怒”再到“宽宏大量”的前前后后过程中,可能是无意识的,让自己也跟着热炒了一把。

  1999年10月,“口没遮拦”的王朔在《中国青年报》上把矛头直接对准了“大侠”金庸,“大批特批”一回我们的武侠宗师,引起了金迷们个个“摩拳擦掌”,想收拾一下这个“狂人”。王朔放言称不相信金庸能写多好,他认为得金庸的文字水平在当代作家整体水平中属于下游。对于有学者提出的“金学”现象,王朔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没听说什么“金学”:“中国庸俗的东西都很受欢迎。‘群众的眼睛’我不太相信。你看当代小说家的作品没比我更‘卖’了吧,能说我的全好吗?市场是个评判标准,但不是惟一的,要说卖,手纸卖得最多。现在就有些人以‘市场’加重金庸的砝码,所以我觉得内地评论界没有正经对待金庸。‘迷’就是一种‘神化’。什么是评论,即就作品实事求是地讲好坏。”王朔甚至认为,大家把金庸捧得这么高,只能说大家是“睁眼瞎”,别人糊涂,但是他王朔可不傻。就算是为了“生态平衡”也得有人骂一句。在被各家媒体一顿狂炒作之后,金大侠一笑而过:“我与王朔未见过面,相互之间也不认识,在公众场合也对他的小说给予过好评。因此,王朔先生与我不会有个人恩怨,我的小说既然是文艺作品总会有人说好,有人说差。我非常欢迎有人批评我的小说。由于传真的文章不太清楚,我会去把王朔先生的原文找来认真阅读,只要王朔先生说得对,我一定会诚恳接受,虚心改正。如果王朔先生的话说得过头一些,我也能够理解。因为从王朔先生的小说来看,嘻笑怒骂是他的风格,因此,我不会计较。”金庸还表示,他对王朔的小说是予以好评的,王朔先生不会与他有个人恩怨。当然聪明的王朔很清楚媒体个别记者的心态,在接受采访的时候将这个“批评”的影响范围给扩大了,而个别记者为了挖新闻使尽了浑身解数,也将王朔的嘻笑怒骂全给泼洒到读者面前,个别媒体难以逃出炒作的嫌疑,王朔也难以逃脱炒作的嫌疑,倒是金庸表现得好点,不计较批评更明确好的对的建议他会吸收,倘若金大侠也生点闷气,那金庸和王朔之间在媒体的煽风点火之后指不定会被炒成黑芝麻糊了。

  今年春节期间,有媒体报道:湖南影视频道《完全影视》栏目主持人林然与游一周春节前在摄影棚内录制节目时发生冲突,游一周不仅当场怒摔手机,甚至和林然发生了肢体冲突。事后,身为频道当家主持的林然自1999年进入影视频道以来,破天荒地在春节假期结束后未回频道报到。据悉,林然目前对频道"偏袒"游一周的做法很不满,甚至萌生去意。这则消息给近期平淡的娱乐圈内增添了不少"谈资"。然而,记者在随后的采访中却发现,此次冲突事件并非因两位主持人的矛盾而产生,而是一场早有预谋的炒作。其实,冲突事件最先是由《完全影视》的责编袁慧玲透露给当地媒体的,此时已经离事件发生有近十天之久。这种"爆料"的新闻由一个栏目的负责人主动向媒体提供,这种现象及其动机就有点耐人寻味了。一般情况下,栏目出现主持人不和的事情时,出于对节目和主持人形象的考虑,栏目的工作人员都会尽量回避媒体的报道,并且还会最大限度地维护其主持人的良好声誉,正所谓“家丑不可外扬”。奇怪之处是,在这个事件中,湖南影视频道及《完全影视》栏目的态度却恰恰相反。除了当家的主动爆料之外,记者进行追踪采访时,几乎所有接受采访的人员:包括林然、游一周两位主持人以及栏目制片人和其他工作人员,都非常地配合采访,而且对事发时的情景描述也极其细致。如此顺利的采访让最初报道这个新闻的当地记者都不得不怀疑:这极有可能是湖南影视频道的一次炒作,因为“这和他们以往的作风很不一样”。而事实上,在记者后来的追踪采访之下,终于挖出了该频道为推出新节目而刻意炒作的事实。但是该台的这次炒作中的“度”似乎有点“过”了,把栏目和主持人都给炒坏了炒出别样的味道来,遭来一通连绵不绝的网友骂声与批评。揭露“家丑”来炒作也不知道从几时起,变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走红之路,但也有很多人在揭丑中一路丑陋下去,再也无法自拔。

  范冰冰今年4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绯闻都是投资方炒作出来的,“绯闻就是制片方为了吸引注意力而炮制的新闻,这种现象根本不用深思,对娱乐圈而言,它是普遍存在的情况。它的出现并不是针对某部戏,几乎所有的戏在拍摄完毕之后都会出现演员的绯闻。所以没什么可深思的,它是很正常的现象。我之前拍过的戏都是这种情况,所以我觉得这种事情也很正常,这也是我经常会传出那么多绯闻的原因。”范冰冰并没有把自己摆在受害者的位置上:“ 我不觉得自己是受害者,除非我不做演员,可能就不会出现这些新闻。我做一天演员,肯定就会有这种各式各样的新闻出现。而且我认为这很公平,这是我的工作性质所决定的,如果我哪天退出这个圈子,绯闻才会消失。”范冰冰的说法让我们都必须看到炒作更深刻的一面,范冰冰将潘多拉的盒子掀开了,这个魔鬼的盒子里面尽是娱乐圈内人所共知的所谓“秘密”,而这一切一切的“秘密”也都是围绕我们常常说的一个词“潜规则”而展开的。

  娱乐圈这类炒作多为明星自己出于个人目的,与身边人联手作战。为了不露破绽,他们往往会把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十分周到,让自己“陷”进去之后又能“出”得来。一些需要借助炒作引起关注的明星,知道“曝隐私”是最具效果也最省心的办法,于是,娱乐圈这类新闻层出不穷,某些明星乐此不疲。甚至有个别尝到过炒作甜头的歌星以及演员私下说过这样的话:“艺人谁不承认市场经济就是眼球经济?谁吸引了眼球谁就拥有了人气、拥有了市场。甭管你信不信,离开炒作你就无人喝彩,谁不炒作谁就坐冷板凳。否则,艺人那么多,人家凭什么老盯着你啊?”

  3、媒体一谋

  恶意炒作明星绯闻或者恋情,对媒体和明星而言,都只有一种原因,那就是“利益”的驱动。为了增加刺激度,吸引眼球,追求卖点,有的媒体不惜成为谣言的制造者或谣言的中转站,成为虚假新闻的温床;而被绯闻、丑闻、官司等方式“恶炒”的明星们,转而粉墨登场,靠着你来我往、虚虚实实的“辩解”、“澄清”、“愤怒”、欲说还休等不一而足的花样也赚足了知名度。在这个过程中,媒体与明星联手共谋,各自攫走了自己的利益。  

  2003年,香港女明星彭丹在云南拍摄一部电视剧,彭丹在拍完一场戏回酒店的路上被石块绊了一下,腰扭了,其实她的伤根本就算不上什么伤,因为该剧拍摄中有恨多骑马的镜头,而这个小问题却被她的一个朋友、云南某报的记者在和她商量并统一了口径后进行了一通大肆宣扬报道,报道中将其微不足道的消息变成了其在拍戏时从马背上摔了一跤将腰部和跨部摔伤了,为了不影响剧组拍摄进程,彭丹忍住伤痛继续拍摄,让剧组的导演与搭档钦佩不已。并且将该则报道广泛地通过电子邮件传到了各地的媒体,各大网站第二天也纷纷转载了该报道。而这事情更有趣的是,随后不久,又传出彭丹的腰伤进一步恶化的消息,并称其已经在国外的某家大医院住院治疗,医生还说要不趁早治好的话彭丹可能面临瘫痪的危险。直到今年初,该部电视剧在中央台播出期间,以彭丹“摔伤并险些导致瘫痪”为题的报道再一次吸引了大家的眼球。这位始作俑的记者在一次聊天中透露,他后来和彭丹通电话时,彭丹以为又是记者采访随口就说出一句“我的腰部好得差不多了!”让这位记者哭笑不得,在彭丹确定了他的身份后,两人在电话中大笑不止。

  2002年,香港某周刊刊登了一过气女明星多年前的裸照,很多媒体和记者在追逐该事件的时候,却遗忘了一个最重要的事情,该女星签约的东家也同时是该周刊的东家,说明白一点也就是该女星与周刊都是自己家人。那这时候大家就会觉得奇怪了:为什么自己办的刊物要去炒作自己的家丑呢?这让信奉“家丑不可外扬”的中国人百思不得其解,但有这样一个说法相信是最好理解的:这是一次绝顶高明的炒作!据了解,该周刊已经不景气了,而且亏损严重,老板与其幕僚一起策划了该起“裸照风波”,事情的结果是该女星被善良的读者们原谅了并将其当成了一个无可厚非的反黑女“英雄”,该过气女星恨快人气就直线飙升,身价爆涨,成为身价最高的香港女艺人之一。

  2001年3月,在“张王恋”正在一顿热炒之中的时候,国内某体育大报也借此机会跟风炒作了一把,他们的目的是推介自己新创刊的一份体育刊物。在经过该报聘请的某位青年策划人的精心酝酿之后,将“张王恋”的女主角王海珍请到摄影棚穿上欧洲五大联赛的队服拍摄了一大堆所谓国内的第一个“足球宝贝”的照片刊登在刊物上,国内众多的媒体争相报道此事,此举使得该刊物创刊号的发行量一下子就达到了12万之多(在创刊号之前,该刊的试刊发行只有万余份左右,市场反应也很平平),与此同时,某门户网站也花很高的价钱独家买下了王海珍为该周刊拍摄的照片的网络发布权。这一系列的炒作引起了那些铁杆球迷的不慢,他们的唾骂就象倾盆大雨一样。这也算是自我炒作中的媒体自我炒作的一个最为经典的案列之一了。

  在艺人(也包括艺人所在的经纪公司)和记者做为攻守同盟炒作一个事件的时候,记者和报道中的“知情人士”的关系就变得非常微妙了。在很多新闻中,因为不方便把线索来源提供者的身份暴露或者保护当事人,新闻中就出现了“知情人士”这个词语。但在娱乐报道中,许多见报的新闻稿却将这个词语使用得极其频繁混乱,因为在更多的时候,记者或者记者所做的报道中的知情人士就是他们本身,而当媒体自身在捕风捉影去炒作某些热点甚至挖掘到所谓的“独家新闻”后,让自己的众多传媒同行也跟着热炒一大把,“相互提携,共同进步”。

  而像这种娱乐记者记者炒作的最大一个共性就是:媒体的记者和当事的艺人双方都会准备好一个计划中的理想台阶。但是这样的炒作也终究会露出马脚来的,经常关注娱乐新闻并且细心一点的人都会发觉其中的猫腻来,这种千篇一律的炒作最终伤害的是善良的读者和观众的积极性。

  七嘴八舌论炒作

  读者一:爆炒“明星”的最重要的条件之一是有“明星”愿意被炒,草根、树皮炒焦研末就成了五香粉,本小利大,很划得来。至于味道嘛,尝尝就知道了。条件之二是有愿意卖力掌勺的娱记,无米强炊,白水煮酒,这才显功见力。其三是有心甘情愿、如饥似渴入迷起哄的“傻帽儿”。三者缺一不可。如果让我当娱记,我就一炒艺精德高者,炒其德好,以使其更望重;二炒劣艺没德者,大炒其缺德壮举,炒得人人不齿,看他还有什么尾巴可翘!”

  读者二:我算得上是一个关注明星炒作的热心人,我最早从媒体爆炒“小燕子”赵薇那一年开始,就特别留意看报纸的娱乐版面;巩俐上北大引起争议,我干脆翻阅各家报纸剪辑涉及巩俐的文章,共搜集了20余篇。我深感乐趣无穷,与同事邻居们谈天说地也有了新话题。明星炒作推出了新片与新人,既省了广告费,还炒红了一批明星,更推动了影视界的发展,让你、我、他……大家都“受益”匪浅啊。

  读者三:明星炒作,为的是把自己的名气炒得更大。明星要炒作,都离不开媒体。离开了报刊杂志、广播电视,明星即使有天大的本事,又能翻起几个浪花起来?炒作的主要“功劳”还得归功于我们的某些媒体和某些娱记们。现在是商业社会,适当的炒作无可非议。但是,如果把枯枝败叶、石子杂草也放进锅里大炒特炒,炒得散发出难闻的焦糊味,就难免遭人指责。

  读者四:我印象深点的就是那个什么“皇阿玛”的事,越到后来越发觉这事情当事双方和报道本身都很无聊。从我们的角度来说,这种事情就是看个热闹,象看电视剧似的,总想知道结果咋样,但结果却是和那些庸俗的滥剧基本一致:情理之中,意料之内,特没劲!后来不又出现什么录音带丑闻,什么官司的,我都没什么兴趣去仔细读了,只要看看标题就知道是怎么回事。

  “炒作者”眼里的炒作

  隆国东(《潇湘晨报》执行总编):我理解炒作,炒作大多有其理由,甚至是苦衷。而一些推介性炒作,如果能引发共鸣,不失为良性。但我厌恶欺骗性炒作:尤其是明明知道真相,却还要故弄玄虚,甚至误导消费者(歌迷、影迷、媒体观众读者)。这类例子太多,不必多说。《潇湘晨报》就尽量不炒作:我们提倡“权威、理性、建设、负责”,也许做得还不够好,但这是努力的方向。

  汪洋(《重庆商报》记者):说什么呢?我觉得炒作很正常啊,不炒怎么有人看啊?只不过人们在炒作的世界里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商也在提高,都能分辨出什么是炒作了。

  梁平(《南京日报》记者):第一个是借鸡生蛋,越没名的明星就需要和大明星挂靠,弄点三八的消息出来,比如王海珍是最厉害的了;第二是争夺眼球,每个戏要拍,每个专辑要卖,都会有各式各样的新闻出现,而且趋势越来越可怕;第三是长久战,像张纪中的《神雕侠侣》,明明弄好了,可非要让媒体去猜测,拉长战线,霸占人们视线。无所谓啊,只要不是骗大家,我觉得随便怎么弄都可以,最烦就是一天到晚变,辟谣什么的。

  冯泽(《都市快报》记者):炒作呀,正常的炒作是可以的呀,相当于一个产品的推介,但是炒作一定要符合一个作品的实际情况,并且不能喧宾夺主,不然就是恶炒了,那就跟欺骗没什么区别了!象张伟平就是恶炒呀,从《英雄》开始就是,采取的是一种肉麻式的吹捧报道,俗话说,谎言说了一百遍还容易让人相信呢,谁能架得住一个号称专业人士的人老在你耳朵边猛说一部电影好呢?所以即使你明知道他在吹,可能还是会忍不住去电影院,但是观众的忍耐也是有限度的,这种方法也就那么一两次,从长远来说对于中国的电影市场并没有什么好处,也会使观众对于中国的电影市场更加的缺乏信任和支持。

  李先生(资深影视策划人):我好多年前也是从媒体出来的,我们那时候的媒体记者不像现在的那样能编造夸大事实。我做影视从来不喜欢去随意添加水分,戏好不好都离不开媒体的宣传报道,但是不能光是想着依靠那种刻意或者恶意的炒作将一部滥剧拿出来欺骗观众,这样很不道德。撰文 本报记者 郎启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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