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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民间歌舞团在成都郊区某镇举办“巡回演唱会”,主办者打出广告称该团重金特邀到一位21世纪独一无二的“原始猿人”进行表演,而实际上,所谓的“原始猿人”是一位患有侏儒症的残疾人。(据10月15日《成都商报》)
众所周知,“原始猿人”在当今社会是根本不存在的,该歌舞团对该演员“因与猿猴长时间相处导致身体发育变化”的“揭秘”更是荒诞不经。事实上,演唱会组织者并非不
知道这些情况,而是利用观众的好奇心理,故意编造出离奇的故事,来多卖上几张票。
商业演出为吸引眼球而玩弄一些“噱头”,本是司空见惯的事。但像这家歌舞团这样,为了赚钱而进行如此哗众取宠的宣传,并且拿活生生的人来充当道具,就实在有些说不过去了。
更为恶劣的是,他们还把一位残疾人当作“原始猿人”来对待,全然置当事人的人格尊严于不顾。那位残疾人演员,可能由于家庭经济等方面的原因,被迫违心地配合他们进行“表演”,但他的心灵一定受到了深深的伤害。
笔者认为,这种以残疾人生理缺陷为“卖点”,把自己的经营行为建立在他人的精神痛苦之上的做法,是十分不人道的行为,也是与正常的社会道德相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制止。(李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