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一本书,是说道理的,能把要说的说清楚,是头等难能可贵的。我读书也有近30年了,却依然有些书读不懂,总觉得有些遗憾——我指的是我本以为自己应该读懂的那些,不包括一看书名就知道读不懂的,比如《线性代数》或者《相对论研究》。忽然找到一本能读懂的说事的书,自然很高兴,我指的就是冯象先生的《政法笔记》。
《政法笔记》是冯象先生25篇文章的结集,他是法学博士,这些文章讲的自然大都
是跟法律有关的道理(只最后有介绍自己读书经验的一篇、写2000美国大选的一篇,没兴趣的可以不读)。一般说来,他喜欢从一个具体的事例入手,分析事例背后的法律学意义,无外是从法理、类似案例、约定俗成的解决办法等方面想对照,把事情说清楚而已。比如其中一篇名为《取名用生僻字该不该管》的文章,从国家语委的一项名为《人名规范字表》的“工程”谈起,最后得出“不该管”的结论。期间反复论证,涉及到的文本有《汉语大字典》、《康熙字典》、《同源字典》、《信息交换用汉字编码字符集/基本集》、《宪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修辞学》、《红楼梦》等等,甚至有《性心理学》;人物有毛泽东、圣奥古斯丁、蔡文姬和她的三个丈夫、王熙凤等等,可谓熔古今为一炉,收中外为己用了,虽然有罗嗦的嫌疑,但道理确实是讲清楚了。
书中的文章大多都是这个套路,涉及的问题也是多种多样,从婚前财产公证,到鲁迅的肖像权;从性贿赂到官员的名誉,好就好在作者一般都会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婚前财产公证没有实际意义,性贿赂不是贿赂……对于法律,如我这样的门外汉实在太多,汗牛充栋的法律条文书和律师资格证考试辅导一类的书对我来说,读起来与《线性代数》也没什么两样,同样都上看不懂,需要的就是这样有明确结论的书。
这也就引入了另外一个话题:这本书是给什么人看的。简单的结论上面已经有了,这本书是给一般对法律有兴趣的普通读书人看的——在“普通”和“人”中间加上“读书”两个字,意思是,如果不经常读书的人,看本书也会有障碍,因为作者实在太爱掉书袋了,引用很多前人的话,讲很多古今中外的典故,但有时候并不试图去说清楚这些典故之间的内在联系,须仔细考虑才能明白他的“深意”,如果一个不经常阅读的人看本书,会存在一些障碍——说句题外话,冯象先生的文章有很多发表在《读书》杂志上,而《读书》杂志也越来越难读懂了。也就是说,《政法笔记》讲的是法律,能够深入浅出,但虽然不高,也还是有个门槛的。在读本书时,跳过作者设置的这些障碍,直接读论证过程,也是一种办法,我试了试,这么做并不会把作者的意思理解得太歪。
前面说过,这是一本容易读懂,但多少又有些障碍的书。除了一些拽文外,还有另外一方面的障碍来自作者的文字,因为作者的文字并不顶好。虽然在法学博士之外,冯象先生还是文学博士,但显然,他的法学知识超过了文学能力。同类书中,林达先生的《历史深层的忧虑》就基本没有文字问题,林达先生的文字感觉很好,节奏感强,甚至可以读出声来;类似的讲事的文章中,王小波的文字也是好的,自然通畅,不矫饰不造作。不同的是,王小波先生不习惯给出个明确的结论,总是希望他的文字能“其义自见”。这两种风格,并无高下之分,但作为一个还算经常读书的人,总希望看到的书里有好的文字,这要求并不过分。“言而无文,行之不远”,这八个字是古人说的,拿出来与冯象先生共勉吧。
其实,这本书最大的意义是:冯象先生得出的很多结论与我们想象中“应该”的结论完全相反,但沿着他的思路跟踪下去,你会发现他的道理。这等于给读者提供了思维的另一个方向——我们以为理所当然的东西,并不总是对的。
有人可能会说:可是,这是从来如此的。
但“疯子”们考虑问题会有另外的方式——我说的是鲁迅笔下的“狂人”,他反问道:从来如此的,便对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