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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有偿采访”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http://ent.sina.com.cn 2005年03月03日07:59 北京晨报

  演员孙道临要求“有偿采访”事惊四座,记者采访后发现——采访要付费 体坛最盛行。专家认为,“有偿采访”是一种不正当竞争。

  “支票簿新闻”源自日本

  付费采访发源于上世纪90年代的日本媒体。日本记者由于在欧洲采访足球联赛屡屡
受阻,于是打出“付费采访”的旗号。这种做法在采访当红体育、娱乐明星时迅速铺开,在欧美被形象地称为“支票簿新闻”。

  国内新闻界虽然在经营手段、报道方式上与国外尚有差距,但在有偿报道方面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随着国内新闻竞争的激烈程度的加剧,媒体采用有偿采访手段的现象可谓愈演愈烈。

  国内首创有偿采访的电视媒体是中国最有实力的中央电视台。2000年底至2001年初发掘北京老山汉墓时,中央电视台以300万元的价格从北京文物部门“购得”了独家新闻报道权。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中国足球出现付费采访,是由湖南财大气粗的《体坛周报》首创,该报竞争对手《足球》随后跟进。

  以上首创有偿采访媒体的共同特点:就是有钱。

  竞争激烈名人难采访

  为什么要进行有偿采访?据业内人士分析:

  原因一,媒体竞争激烈。体育界媒体的竞争,造成《体坛周报》实施有偿采访。由于地方电视台的竞争,造成央视买断了部分考古报道。

  原因二,被采访对象掌握有价值的新闻。例如《体坛周报》的瞿优远曾说:“能不花钱的事,谁愿意花钱呢?但有些队员极难采访,不砸钱进去怎么能让他开口?”

  直到今天,《体坛周报》仍与个别在海外踢球的国脚保持着付费采访的关系;而国内另一家专业体育传媒《足球》也会不定期地通过付费,采访某些极难搞定的国脚。

  掌握与克林顿性丑闻珍贵资源的莱温斯基一直在操办有偿采访。2004年8月,莱温斯基在接受各种媒体的采访时获得了很高的收入,其中包括英国电视四台的40万英镑。

  买断和购买采访权

  有偿采访主要有两种类型:

  -买断采访权:例如2000年底至2001年初发掘北京老山汉墓时,中央电视台以300万元的价格从北京文物部门“买断”了独家新闻报道权;2002年韩日世界杯,《体坛周报》和《足球》以“封口费”的方式买断了部分中国队国脚的采访权。

  特点:花高价买下采访权,不允许同类媒体再采访,具有排他性。

  -购买采访权:例如2002年,F4到广州拍广告,公开标价“采访半小时付费5万元人民币”;2003年7月“皇马昆明行”组委会宣布所有媒体需要付费采访。

  特点:采访权由个人或某组织控制,可以出售给任何想出钱的媒体,并不具有排他性。

  盛行于体育娱乐界

  -体育界:媒体掏钱没商量

  一位资深体育记者分析说:2002年韩日世界杯,《体坛周报》和《足球》以“封口费”的方式买断了部分中国队国脚的采访权,在国内媒体中引起了轩然大波,当时曾引发国内媒体群起而攻,接着各媒体展开体育明星日记与专访的争夺。随着中国在奥运赛场上金牌的剧增,以及中国足球队首次进入世界杯、姚明在NBA的优良表现等体育界的喜讯,国内也同时掀起一个个运动热潮,有偿采访随之跟风愈演愈烈。甚至有媒体报道,中国足球队两任主教练米卢与阿里汉也涉及有偿采访,但阿里汉在离开中国前否认了自己涉及有偿采访的传言。

  -娱乐圈:为了露脸不收钱

  娱乐圈与体育圈则有很大不同。一位资深娱乐记者说,在娱乐圈内,一些不知名的演员为了提高自身的知名度,巴不得媒体能给他们宣传,媒体根本无须掏钱。另外,一些知名演员为了保持住自己在媒体上“露脸”的次数,接受采访时也不用出钱。但是有个别的著名娱乐人物,当他(她)觉得自己“腕”实在太大,根本不再需要媒体宣传的时候,就开始要求媒体“有偿采访”了。

  专家观点

  国外付费采访有限度

  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系副教授林玮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在国外,商业运作下的新闻采访很正常。因为国外媒体大多数都是由私人老板投资的,要考虑经济效益。从明星效应角度来看,付费采访符合西方人的观念。”

  此外,国外媒体的付费采访也是有限度的:一般采访公众人物的个人行为才付费,例如对莱温斯基的个人情感事件追踪报道,这种收费也不是放在桌面上谈的,而是由经纪人私下操作的,因为对此法律上没有依据可行,是双方自愿的,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另外,国外经常有律师等上电视节目,一个小时500美元不等,但媒体通过商业运作?出售转播权等?赚回来,在中国很难赚回来,因为还没有形成这个市场。

  林玮还特别强调,其实在西方国家,他们的新闻理念也是不允许付费采访的。

  公众知情权受损害

  中国人民大学喻国明教授则认为,付费采访行为把商业化原则推及所有的关系,使社会形成“一切东西都可以用钱收买”的观念。其次,公众知情权和自由选择权被剥夺了,因为只能看某种被垄断的报刊才能了解本来很容易获取的信息。其三,这种竞争的结果是忽视弱势群体,媒体只会片面关注有钱和有权的人,这在很大程度上破坏了媒体维护社会公正的职能。

  付费采访是我们国家缺乏相关法律制约所造成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这里涉及如何通过法律来保证公众的社会文化权利的问题,在媒体市场化较为成熟的国家,都有相应的法规制约类似的行为。同时,应该充分利用行业间的联合和监督,应该在行业内对手段低级和格调不高的媒体形成批评和谴责的氛围,这种媒体的存在对广大媒体的利益也是一种损害。晨报记者 马多思

  ●事件回放

  孙道临要求有偿采访

  日前,为了做“走访老电影人”的系列专题,《羊城晚报》记者向张瑞芳、秦怡、孙道临、仲星火、梁波罗等老艺术家一一去电联系。他们大多基本答应了采访请求。唯有孙道临老师予以拒绝,而理由是:要求收取一定的采访报酬。

  孙道临还透露,以前为中央电视台录制两天节目得到了相当高的酬劳。“我也不是什么采访都要酬劳,我是要看采访的内容是什么,要采访多少时间而定。以前接受采访我也是不收费的,现在主要是因为自己太疲劳,老这样接受采访吃不消,也应该拿点酬劳,还有就是这也是知识产权,我们都应该维权。”

  消息披露后,在社会各界引起截然不同的反响,赞同者佩服他挑战传统观念、正视自己价值的勇气,质疑者认为作为被采访者并不意味着进行了创造性劳动而获得“知识产权”,失望者则反感孙老斤斤计较,叫好者认为他将媒体拉到了同等的地位上。

  ●著名案例

  记者通过搜索引擎,发现各媒体报道的有关“有偿采访”消息众多,其中比较著名、影响力较大的案例如下:

  -姜文

  据《深圳特区报》与《新文化报》报道,2001年姜文接受了Tom.com网站的专访后,获得该网站支付的1万港币稿酬,姜文在接到稿酬后平静地表示,网络媒体的这种付费采访是一种正常的商业行为。

  -老山汉墓发掘:

  2000年底至2001年初发掘北京老山汉墓时,中央电视台以300万元的价格从北京文物部门“购得”了独家新闻报道权。

  -雷峰塔地宫开宫:

  2001年3月雷峰塔地宫开宫时,浙江影视文化频道以8万元的价格“拿下”现场直播权,结果使得许多同行包括一些中央媒体记者都被挡在了发掘现场以外,引起强烈不满。

  -2002年韩日世界杯:

  《体坛周报》和《足球》以“封口费”的方式买断了部分中国队国脚的采访权,当时曾引发国内媒体群起而攻。此事在中国足协的干预下才算平息。

  -F4:

  2002年,F4到广州拍广告,公开标价“采访半小时付费5万元人民币”。

  -皇马昆明行:

  2003年7月,“皇马昆明行”组委会宣布所有媒体需要付费采访。

  晨报记者 马多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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