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7年,爱迪生制造出人类历史上第一部留声机Phonograph,使音乐终于得以完美地保存;1888年德国人艾米利-伯林纳推出一种叫Gramophone的机器,这即是今日圆形唱片的始祖。而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保存声音的介质也随之日新月益,LP唱片、密纹唱片、薄膜唱片、立体声唱片,从1979年起,盒式录音带伴着流行音乐开始席卷中国,时至今日,流通的媒介已从磁带、CD转向MP3。
可以说,每一次媒介的转变,就会产生唱片界的巨震。
如今,伴随着数字音乐在中国的发展,唱片业的革命再一次的呼啸而至了。
2005年,软银确认以1000万美元收购了太合麦田30%的股份,此次是太合麦田和太乐网一起“打包”与软银合作。宋柯一直倡导的CP(内容提供商)与SP(无线增值服务商)相结合的娱乐营销模式将成现实。12月19日,太合麦田联手多家网站成立“数字音乐联盟”,同时太合麦田艺人李宇春、阿朵等人的10首单曲正式在“太乐鱼数字音乐店”开张营业,进行单曲销售。
华谊兄弟公司与纳斯达克股上市公司华友世纪联手签下张靓颖,除了为她在传统的娱乐领域做唱片制作及其艺人的推广外,双方还共同协作,在数字领域为张靓颖的发展提供更宽广的空间。华友世纪并与雅虎合作,张靓颖新曲《光芒》近期通过雅虎实现全球数字音乐首发,单曲《光芒》上网仅几周,就创下了在唱片行业“单曲发行”的一个奇迹。据统计,在10天左右的时间内,《光芒》网上试听人数已经过千万,付费下载量约20万次。
京文唱片与IT企业“无限艺能”合并,组建艺能京文传媒控股集团的京文唱片,第一轮融资1000万美元已完成,“艺能京文”以后将主要扩展互联网和新技术平台增值服务这块业务;A8音乐集团成功融资2000万美元全力打造号称中国第一的音乐门户网站;滚石移动成功融资3000万美元;更有甚者,还有一批潜伏在水下的草莽英雄正在酝酿着自己的数字音乐计划,2006年,可能会有一大批做音乐版权的互联网公司,或者建立在在线音乐销售和无线增值服务基础上的音乐公司出现……
江湖一夜之间变得热闹非凡。数字音乐已经成为未来两年“宽带娱乐”中收入高增长的业务之一,虽然目前中国线音乐市场问题多多,受到利益分配、版权斗争、政策法规、消费习惯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但整个数字音乐市场依然被投资者们看好。
两个数据能够说明中国音乐产业革命性的转变已经发生。中国唱片产业2004年的正版收入为2亿元,而盗版收入高达18亿元,盗版收入占整个传统唱片业收入的90%;另一方面,仅仅在2005年2月一个月,国内无线业务中来自音乐的相关业务收入就达到3.6亿元,超过2004年全年的正版唱片收入。
数字音乐在音乐产业中的地位迅速崛起,以往的唱片公司直接到达用户的模式已经被唱片公司——>音乐SP(服务提供商)——>用户的模式所取代,而这种转型趋势在2006年会进一步凸显。
新的技术和新的载体出现,带来的不仅仅将是唱片营销模式的改变,而是整个产业深层次的变革,从卡带到CD,我们经历了将近10年;从CD到MP3,基本上5年不到,并且进化周期越来越短。唱片业从穷光蛋到一夜爆富,已经不是什么神话。在手机和互联网上消费音乐也许会在不远的将来正式走上历史舞台,成为我们平常的生活方式。
现状:起飞迅速,前途未卜
说2005年是“中国音乐产业的转折年”,可能并不为过。
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目前正处于“起飞期”。以在线音乐为例,2004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销售额为1.31亿元,同比2003年的0.87亿元增长了50.57%;2005年,市场整顿力度加大,多数在线音乐服务商在经营模式和业务构成等方面进行调整,销售额为1.89亿,销售增长有所下降;预计到2008年在线音乐市场将达到7.78亿元。
而2004年中国在线音乐用户为0.5亿人,同比2003年增长了31.58%;2005年用户增长率有所下降,为26%,用户数增长到0.63亿人。随着2005年中国在线音乐市场盗版打击力度的加大,使用正版的在线音乐用户数量未来3年将呈现高速增长的趋势,预计到2008年用户数将达到2.87亿人。在支付方式上,考虑到方便与否,用户主要通过手机、固话、网络银行进行支付,占有率分别为27.47%、22.86%、19.28%。
的确是一个迅速的“起飞”。但起飞的过程仍然问题重重。目前市场上以非法中小型在线音乐网站居多,正规大唱片公司在授权费用问题上根本没办法跟这类网站服务商竞争。而用户对在线音乐的付费的接受程度虽然有所提高,但获得服务的手续太繁琐,用户对网络银行和手机的保密性存在疑虑,而获得正版在线音乐文件,则需要注册、买卡充值付费、下载播放软件等程序,也非常不方便。
太合麦田的宋柯谈到中国数字音乐市场现状感慨良多:“前两年,大家知道我们也在做无线增值。无线增值平台我估计在中国也有很大的基础,产品的品质、彩铃、铃声都已经初步成功了。但是在另外一个范畴——互联网里面,在中国就从来没有收到过一分钱,我觉得这是一个版权的问题,盗版严重,大家习惯从各个网站上下载便宜的歌;而且我们也没有制造出符合互联网的消费方式和音乐平台。
所以我有了做数字音乐联盟这个想法。我想做音乐联盟主要是基于互联网这个平台考虑的,希望在这个平台上找到一个比较合理的商业模式。”
说到这里,宋柯自豪地加了一句:“从效果来看,数字音乐联盟现在20万的手机下载量是很成功的,这里还没有包括彩铃上收入和互联网上收入。”
单曲与专辑:短期内还是会并存
数字音乐的发展其实建立在单曲之上。有人说,单曲时代已经来了
宋柯是中国最早提出单曲时代概念的人。他称中国的主流消费方式会由唱片消费进入单曲消费,但他在进一步解释这一说法时说:“其实并不是说完全取代,只听单曲,不支持唱片。我只是觉得单曲很适合现有的唱片市场,现在大部分人要去听歌的话,通常会通过手机或者电脑方式,很多人并不在意在哪里听的,他觉得哪首歌最好听,听一下就行了。但它不能取代专辑,一个歌手或者公司拿出一张专辑会显得更高端。但我认为短期内单曲并不会妨碍唱片的销售。但长远上看,单曲还是有可能会替代掉专辑的功能。”
单曲将替代专辑在传统唱片业中的地位,这种说法的确有些偏颇。中国的市场非常大,不同的音乐适应不同的消费群,比如对那些发烧级的听友,他们肯定不会满足时下MP3的音质,而那些对电脑或电子产品不感冒的人,也不会费劲地去网上寻找自己需要的音乐,因此传统的唱片至少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会与单曲并存。
美国的唱片业协会预计5年内全球的单曲的销售会达到全部销售的20%,而中国的情况可能会更快一些,单曲的上升量会更快一些。全球的唱片工业在中国没有赚到钱,这样一来新的势力,包括新起的跟数字音乐有关的公司,都希望在这个产业里面形成新的产业链。所以就中国来讲,这种所谓以单曲带动整个唱片工业的发展,应该是相对较快的。
数字音乐与传统唱片业:拯救还是毁灭? 当然是拯救!
数字音乐在这两年发展强劲,导致传统音像制品行业急剧萎缩。音像制品从业人员惊呼:狼真的来了!
在大城市,人们听MP3已经成为时髦的玩意,消费意识渐渐改变;而大城市以外的市场,还在受着盗版的冲击……磁带、CD卖不动了,传统音像制品何去何从?更有甚者,有人把这认为是音乐产业毁灭性打击的开始。
但事情往往不像它看起来的那个样子。巨鲸音乐网的CEO,普涞唱片老总陈戈在接受采访时直言,数字音乐与传统唱片行业其实是一个良性的互动。他说:“传统的唱片业——比如说四大唱片公司,他们存在100年了,在全球发行上已经投入了那么多钱,它不会因为每一次科技的进步而改变,不可能,也不会。但是我们可以看到,他们的整个政策都已经变了。比如华纳唱片,它去年四月份在纽约上市,数字音乐这块的销售额达到了3000多万美元,整个公司的销售利润才3000多万,基本上依赖于这块的增长。”
同时陈戈还指出,专辑销量这一块,下降的的确会比较快,因为对数字音乐来讲,从专辑的捆绑销售到单曲发行,消费者明白这是有利的事情,如果专辑里面只有一首歌是你要听的,为什么不用0.99元买这首歌,而非要用18块钱买一张专辑?所以这对传统唱片公司是一个最大的挑战,也是一个改变的过程。
另外,传统的唱片公司跟高科技行业健康的关系应该是相互合作、共同繁荣,而不是现在这样的对立状态。“如果大家沟通、合作整合得好的话,对大家都是互惠互利,而且会极大地促进唱片业——因为有钱了嘛。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事情。对消费者来讲他是听你的歌,他并不在乎怎么听,他愿意用MP3或者手机听都可以,这是消费者的权利。”
而宋柯的说法更是直接:“数字音乐当然拯救音乐行业!虽然它从概念上会摧毁原来传统唱片的概念,因为传统唱片业指的就是‘原创’,现在数字音乐是从概念上扭转,摧毁了原来的概念,但是事实上来说它的根本还是做音乐,从音乐上创造利益!”
时机问题:消费习惯难改,“暴发户”模式难打破
文章到这里,有必要进行一番说明,解释一下现在新技术在传统唱片业的具体应用。
目前大家所知道的“数字”概念基本包括两大块,一是“在线音乐销售“,一是”无线增值服务”。建立在手机为终端的“无线增值服务”可谓是中国人的一项伟大发明,这是中国互联网摆脱美国模式,适应国情的一个创举。时至今日,“无线增值服务”应该说在国内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商业模式。但建立在符合固定互联网消费方式平台的成功案例就寥寥可数了。宋柯的数字音乐联盟算是一个,作为过来人,他坦言现在做“在线音乐”的时机尚不是非常成熟,还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去营造市场。
宋柯说:“让我们以数字音乐联盟为例。在美国, iTunes不管怎么说也卖了几亿首歌吧,可在中国合法音乐下载的几乎就没有!为什么?因为消费者不习惯。
不过这次我发现很多客户反馈说,觉得这个东西确实不错,因为首先免费的MP3下载的时间比较长,找的时候也有一些麻烦;二是下载下来听个声音就完了,可我们做的有一个类似多媒体的文件,封面也在,歌词也在,歌词还是滚动的,他们觉得这样欣赏歌挺好的。下面我们准备把这个变成MV形式的,这个在技术上不是特别难,也会让人觉得更好。所以我觉得消费习惯要一点点改变,这是个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
网络秀公司的CEO卢中强比任何人都斩钉截铁:“我觉得‘在线音乐’现在完全不成熟。它现在还没有一个导向,短期内只是‘暴发户’的形式。比如说李宇春唱一个歌也好,张靓颖唱一个歌也好,在互联网上传播效果不会很好,因为歌不好,听的人少。我觉得这个‘暴发户’模式在短期内很难打破。”
陈戈去年年底运作音乐下载网站“巨鲸音乐网”,在这个问题上他和前两人看法都不同:“我觉得在线音乐的时机已经成熟了。第一,对消费者来讲,科技发展的承受力成熟了。无论是手机铃声,还是互联网下载,不像从前得十几分钟下载一首歌;第二,手机铃声带动了整个的相关销售渠道,中国现在跟音乐有关的销售公司很多,SP很多,在某种意义上因为他们自己不懂原创音乐,所以在我看来他们就是做销售,专业性很强;第三,七八年前,我跟以前很多做风险投资的说,投资做音乐吧,人家不信,说要投资做IT;但现在,你随便去一个地方,大家都在说投资音乐。投资的增量非常快,很多国外的投资基金也好,国内的投资人也好,都准备把大量的钱投资到这块市场;第四,中国政府现在在版权保护这块做了大量的工作,限制盗版的法律的环境渐渐在完善,局面好了很多。我跟国外的音乐同行还有版权保护协会在交流的时候,都跟他们讲,中国做在线音乐的法律保护机制都已经建立了,包括互联网上的规则,国家颁布了很多的条例,版权方起诉也没有问题……从这四点看,我认为在线音乐的时机成熟了。”
盗版,还是盗版
说来说去,还是绕不开盗版问题。盗版、消费习惯,这是产业发展最大的毒瘤。
宋柯称盗版是现在遇到的最大问题。他说:“这次我们数字音乐联盟取得相当的成功,跟百度这样的公司支持有关,他们的搜索里没有提供非正版的音乐下载地址。这个很大程度上是支持了正版,影响很大。”
“支付成本和消费习惯并不是问题。因为我们的产品足够好,两三块钱的高质产品,那是非常有竞争力的。所以这两点不是问题。最主要的还是非法网站太多,要坚决杜绝盗版。”
陈戈认为最大的障碍可能有两个:一是整个在线的音乐处在转型期,中国现有的很多卖音乐的公司,对音乐产业专业性的看法和能力比较缺乏,团队的素质一般。二是前面提到过的沟通的问题——除了与全球的唱片公司进行沟通,包括五大唱片公司;还要和科技产业进行沟通和合作。
为了强调他所说的第一点障碍,陈戈加了一句:“我感觉在整个的产业链上,有的时候音乐已经不是主角了,这并不好。”
未来:内容永远是重中之重!
那么到底在数字音乐产业链中,内容、技术、渠道哪个更重要?
在前不久珠海的中国唱片高峰论坛上,来自华纳兄弟电影公司的张丹说到一个现状,华纳兄弟电影公司有很多优质的版权内容,但苦于国内对于其品牌的认知有限,并且不能全身心追求对品牌内容的深入开发,造成资源浪费,非常可惜。
几乎所有音乐公司的老总都像着了魔一样逢人就说:“音乐的未来在于数字。”这句话并不准确。在未来,音乐的传播和销售将主要通过数字平台发生,根据普华永道的一份研究报告,到2009年数字发行将占到整个亚洲音乐市场的60%,其中无线和网络的比例大致为15:1。传统的CD和卡带在音乐市场中的角色将不断削弱。
但是,无论有了什么样的新平台或者新渠道,技术都不能替代内容,数字更不能替代声音。数字发行不能够让一首原本让人听不下去的歌曲大卖特卖。真正支撑音乐产业健康发展的原动力,一定是音乐人的激情、真诚、对生活的深刻感悟以及锐意突破的原创精神。
音乐公司的核心资产只有两样东西——歌手和歌。在数字音乐时代,音乐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依旧是源源不断推出热点歌曲和热门歌手的能力;音乐公司之间的竞争归根结底还是原创能力和造星能力的竞争。
华友数码传媒总裁吴锋认为其实内容、技术、渠道都很重要:“比如我们华友本来是一个软件公司,各个角度来讲,当然是渠道很重要,不过内容还是根本的,难听的东西没人会听。真正的关键在于能够掌握持续的、观众喜欢的东西。渠道我觉得在今天来讲也很重要,但还是要靠好的内容。”
宋柯的太合麦田是做内容起家的,当然更加意识到内容的重要性,他说:“科技进步带来的是更好的、更方便、更便宜的服务。但是消费者主要买什么,享受什么样的服务?所以主要还是内容!现在很多人说3G来了会不会影响到音乐的发展——好的渠道可以开拓,产业链是可以一步步的发展,但是如果没有好的内容的话,再好的商业模式也没有用!”
编后:
在线音乐产业价值链是一个动态的系统,它的形成和变化受到许多因素的影响。利益分配、技术更新、版权斗争、政府法规诸多因素都影响着它的产生和发展。法规环境与唱片公司的支持是在线音乐产业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调动唱片公司、消费者、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的积极性,取得三赢的局面,才能使在线音乐成为人们日常音乐消费的主要选择。对唱片公司而言,应该加大与音乐版权服务机构或组织的合作力度,使合法音乐统一管理和销售,并对盗版企业和网站进行缜密的检测。应该把网络当做新兴的唱片发行方式,把网络发行当作唱片的一种发行途径并有效利用,同时与传统的唱片发行渠道并进。唱片公司应该对授权的在线音乐服务提供商,供应足够多的、最新的单曲,以加快对外端口的更新速度。应该尽快出台更加宽松的许可制度以及更加灵活的使用规则,以推动在线音乐的发展。
总之网络将不可避免成为未来音乐重要的发行渠道,作为唱片公司、在线音乐服务商和内容集成平台如果能利用好网络,它将能够为之带来巨大的财富;如果利用不好则必将丧失重要的盈利和发展机会。
数字音乐三种商业模式:
做歌
做歌的其实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唱片公司,从国外的“四大”到本土的太麦、华谊。他们的模式概括起来说,就是通过制作音乐打造歌手,再通过唱片、无线、演出和广告等市场获得收益。同“四大”相比,那些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本土音乐公司更值得看好。原因很简单,虽然“四大”有着资源方面的优势,但是他们的全球战略往往会束缚其中国公司的手脚,在新机会面前反应迟钝。
卖歌
卖歌的最典型代表,就是苹果的iTunes以及中国的华旗。虽然盗版目前仍然是中国音乐行业的最大敌人,iTunes的正版在线销售模式在中国仍然具有无可限量的前景。最有可能从这个模式获利的是拥有巨大搜索流量的百度。通过与唱片公司和支付公司的合作,百度完全可能从一个搜索平台衍生出一个巨大的销售平台。至于华旗,它需要尽快通过融入外部资金改善资本结构,因为数字音乐销售是一个需要烧钱的游戏。
当然,基于中国3亿多手机用户的现实,同样不能忽视手机上的iTunes。如果中国 移动和联通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经营手机上的正版音乐销售,这家公司的市值在未来完全可能超过任何一家已经登陆纳斯达克的中国公司。
秀人:
现在国内很多公司都说要做中国的MySpace,MySpace正是“秀人”模式的典型代表。这种模式的核心在于通过跨媒体平台(电视、网络、手机)和线下活动的互动打造追星造星、秀人秀己的音乐社区。秀人模式的主要收入来源目前还没有定论,但这种模式最后一定要借鉴网络游戏的成功之处,借助用户本身的成名欲望,让他们心甘情愿地为自己的心理满足和梦想实现进行自我投资。
雷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