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连串抄袭事件的曝光,让娱乐圈这个总是溢满各色液体的容器,被扎得千疮百孔。
先是郭敬明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抄袭《圈里圈外》被法院裁定剽窃事实成立;接着某著名乐评人在自己的博客里率先指出,“花儿乐队”新专辑里有13首歌是抄袭国外音乐,并一一列出了作品出处;现在,更有法国导演要起诉在今年春晚中令大腕歌手们黯然
失色的《吉祥三宝》,称其抄袭了电影《蝴蝶》主题曲的主要旋律……
其实,在这个圈子里,无论电影作品还是音乐作品,抄袭之风盛行已久,但从最初的心中有数,到现在的不得不说,也算是向前迈进一大步。
俗话说,照葫芦画瓢。但从没有见过葫芦的人,照什么去画瓢呢?无疑,模仿借鉴应该是既捷径又方便的必然选择,但这绝不是同情抄袭或赞同抄袭。因为,模仿借鉴和抄袭毕竟还是有着本质的区别。
模仿的动机是学习,抄袭的目的则是窃取他人劳动成果以为己用;模仿之后要经历变化、创造的艰苦过程,而抄袭则走的是Ctrl+C的克隆过程;模仿借鉴的结果是创新,抄袭的结果则是不劳而获。
大家知道,毛泽东写过一首《浣溪沙·和柳亚子先生》,这首词不仅格式与柳亚子的词完全相同,而且连韵脚都别无二致。形式相同、格式相同,题材相同,只要语言不同、观点不同、思想不同,就不算抄袭。这是一个除了文盲人人都该懂的道理。
所以,无论那些有关抄袭的是是非非究竟谁对谁错,究竟是形式雷同还是只为投机取巧,恐怕只有当事人最心知肚明。
当抄袭成为一种习惯,当克隆成为一种时尚,我们将以怎样的心情来看待那一对对非正常出生的“双胞胎”呢?寇红/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