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凡有特色的馆子都要有几个招牌菜,就跟药店的祖传秘方一样,是立身的法宝、处世的通行证,这是行走江湖的一个要素。以一两的特点博取千金的收效,也是经济运筹的规律。当年,民间的戏班子更是懂得其中的道理,苦练绝技,立身行世,像川剧中的“变脸”也不例外。仅从这点来看,对于传统的戏班子来说,“变脸”外泄的确是件让人很不高兴的事情。
而新中国成立以后,民间的戏班子过渡到国营剧团,各地的戏曲也被专业地划分为不同的声腔剧种,开始具有了正式的身份和地位。作为文化财产,他们原本的民族性又被赋予了一层行政色彩,所以有人痛骂“变脸”外泄行为也是符合这一层逻辑的。
关于“变脸”外泄的是非讨论在上述的经济逻辑和政治逻辑中似乎可以做一个了结了。而当我们从文化逻辑出发的时候,就会发现,“变脸”外泄其实改变不了它作为川剧的代言身份,也不会因为去日本而改变它的中国文化名份。即便它在成色上会因表演人的水平而发生变化,那也是任何文化传播中不可避免的变迁问题。国外中餐馆的饭也都不是地道的。
这事倒是让人联想到文化遗产保护的当下状况。眼下国家正高度重视并采取大量措施保护文化遗产,个别地方却借机重新考虑如何让自己地脚上的独特文化品种成为自己的形象代言,于是在保护过程中弥漫着强烈的资源意识,“招牌菜”心理盛行。于是,就像持家过日子似的,于内,要把好财,于外,要讲收效,完全的一套经济头脑。就当下现实来说,不谈经济只谈文化还不太现实,毕竟民生是首要的。但是,文化遗产倘若完全在这样一套与利益直接挂钩的逻辑中保护和扶持甚至“发展”,恐怕结果就是:其气必俗,其神必戾。
“俗”在哪儿呢?太皮毛的,太张扬的符号会轻易被当作文化的形象。例如某些民俗电影就是典型的这种文化风气的产物。“戾”在哪儿呢?因为要明确自己文化品种的所有权和权威性,就会防备、把持甚至争夺。人在为争夺东西而吵架或打架的时候,神情当中的戾气是显而易见的。“变脸”事件里何尝没有这些东西呢?我不知道这种心态下被保护、发展的文化会具有怎样的气质?恐怕传统文化精神中和谐、悠游大化的东西只能当木乃伊在书斋里供奉着了。
而隐藏在“俗”和“戾”背后更深层的心理原因就是那些争夺方文化上的不自信。自信不是扬言自己拥有多么多么多的宝贝,只有暴发户才生怕别人不知道自己有钱,自信恰恰是含而不露、不怒自威的从容。一个地方的文化自信,沾了“俗”“戾”两字,是何以了得的忌讳呀。
□刘晓真(北京中国艺术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