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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评论:恶搞需要理由吗

http://ent.sina.com.cn 2006年06月20日10:00 金羊网-新快报

  最近看了一部由广东工业大学的学生创作的网络短片《工大森林》,据称是单车版的《头文字D》。当时不少同事围着电脑看,都觉得其实“拍得不错”,有不少片断和场景让人捧腹大笑,还有人在绞尽脑汁地将其中的角色与《头文字D》的人物拉上关系。哪个是周杰(blog)伦?哪个是黄秋生……但关键的一点就是,没有人觉得该剧是对《头文字D》的一个“亵渎”。

  其实,恶搞在胡戈(blog)《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出炉,而由于某大导的名言“做人不能无耻到这个地步”之后,被广而告之。恶搞短片得到了空前的关注。其实,个人认为,恶搞短片的盛行,并没有必要上纲上线,甚至出动某大机构的干涉,更动辄以“政策”之名对其打压。在普通观众的眼里,很多恶搞的短片其实就是让人“一笑置之”的“段子”,恶搞并不需要理由。而对被恶搞的对象,观众心目中的好坏的评价并不会因为短片而受到动摇。正如好莱坞的《惊声尖叫》系列电影,不正是拿恶搞经典电影片段来说事吗?倒也不见得该片对贞子同学的恶搞,会让观众在看到真正的《午夜凶铃》时,能够安之若素地看“她”从井中爬出而面不改色;也没有人因为该片对“电锯凶徒”的恶搞而在看《电锯惊魂》时会觉得不可怕。也就是说,一部电影的好坏,并不会因为恶搞短片的恶搞而受到影响。

  在《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盛行之后,不少人都表示因为这个恶搞的短片而去看了原来的电影,而有电影商正是看准了这个商机,扬言要请胡戈为投资的新片“恶搞”一下,作为电影宣传的一个伎俩。看来,对恶搞这个方式,有人“拍案而起”,有人却“趋之若鹜”。诚然,单是从恶搞的娱乐性来说,两种情况都是不可取的。

  某大导伉俪曾经用“自己的孩子”来形容自己的电影,这个说法其实很中肯,毕竟是自己“怀胎十月”(何况不止十月而是,快三年的时间)、含辛茹苦拍出来的,说是孩子绝不为过。问题是,当这个“孩子”脱离了母体,并面向社会的时候,作为“父母”能够保证孩子不会受到任何的批评?学学人家好莱坞导演的度量吧。

  最后,借用周星星的一句名言:“恶搞需要理由吗?需要吗?不需要吗?”我的答案是不需要。芷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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