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演员张钰(blog)揭底娱乐圈潜规则”是最为火爆的娱乐事件,随着张钰破釜沉舟陆续公布掌握的“性爱录像带”,公众也在“各取所需”地开始重新审视娱乐圈。人们对张钰此举有各种褒贬不一的评价,却往往忽略了事件的真实本质———“潜规则”的内在惩罚机制。
娱乐圈是一个充满“潜规则”的运作体系。张钰所揭露的“性丑闻”表明,男导演
与女演员通过“各取所需”,包含了“以性换戏”的“潜规则”:一方拥有角色(戏份)资源,另一方拥有性资源,双方达成某种契约,自愿进行互相交换。这种“潜规则”得到了圈内的道德认同,充当了娱乐圈的一种内部运作机制。
问题在于,娱乐圈内的这种“潜规则”,没有得到圈外普遍的道德认同,况且圈内人又具有公众身份,同样要受到外部道德的约束。这就自然形成一种圈内圈外的道德落差,进而内在地催生了一种惩罚机制———对外曝光。需要指出的是,除了对外曝光之外,娱乐圈的“潜规则”还有其他惩罚机制(如借助黑社会报复),其实也经常会出现。
张钰挺身而出的根本原因在于,张钰承认“潜规则”的合理性,并且按照“潜规则”的逻辑行事,却最终多次遭遇对方的“违约行为”,而决定对违约者采取报复行动。同时,在“以性换戏”的“潜规则”下,“人多戏少”导致了“买方市场”,张钰处于契约双方的弱势地位,才最终选择了对外曝光的办法,引入外部道德压力以惩罚违约者。
换个角度设想,假使张钰从未遭遇过任何违约者,一直能够在“潜规则”下获得合理回报,她就会更加具有遵守“潜规则”的激励,而未必有勇气挺身而出“揭丑”。因而,张钰事件对娱乐圈的最终影响,更有可能是维护了“潜规则”,激励圈内人更加遵守“潜规则”,却未必能够撼动“潜规则”本身———这正是内在惩罚机制的通常作用。
跳出娱乐圈的狭窄范畴,在各种“潜规则”盛行的领域,都不难发现各种内在惩罚机制。同时,由于“潜规则”经常是违背社会公共道德,因而,内在惩罚机制也就往往是“对外曝光”。比如,官场盛行的“收钱办事,事不成退钱”,同样因为当事一方的违约,而遭到另一方的曝光或举报。从公共利益的角度来说,如何激发“潜规则”的内在惩罚机制,才是看待张钰事件最为有益的观察视角。 宣华华/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