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俪母女中途停止对贫困生张某的资助,引起了争议。该事件引出的问题是:爱心资助有没有规则?双方如何履行规则?爱心付出该不该讲条件?谁、怎样来评判和鉴定这个条件?搞清楚这些问题,对促进我们目前并不红火的明星慈善活动有好处。
资助贫困生,固然不是一个简单或单向的掏钱动作,它应该包含着双方的一个共同约定,即资助方明确承诺资助范围、金额,以及资助时间的长短,同时有权利、也有义务过
问和监督资助对象的消费支出,尤其是学习情况———其中主要是主观努力程度,而不是硬性的学习成绩;而对于被资助方来说,最重要的一个承诺,是从爱心中汲取动力,同时有义务主动、定期地向资助人汇报自己的学习和开支情况,并且在约定范围以外遇到经济困难时,不轻易地、无限制地向资助人伸手,这就是规则。如果任何一方执行不好,好事就会走样,就会变成坏事:或是一方任意中断资助,或是另一方躺在爱心上不思进取,甚至花钱大手大脚。
对于孙俪母女来说,有条件地付出,这本身无可指责,问题在于:一是她们提出的理由到底有没有真实依据,有没有通过校方做过调查了解,在做出停止资助的决定前,是否和张某本人沟通过,还是仅仅接到电话要钱要得不耐烦,甚至本来就不想继续给,于是乎草率地找个理由,说不给就不给了;二是不管她们有任何理由,都不应该对张某说出“要有自尊”“宠物狗都比你听话”这样伤人的话。此言一出,即便她们没有中断资助,谁还会接受这种势利的施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