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支持Flash

评论:陈可辛憎恨盗版不?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18:12  北京娱乐信报

  陈可辛目前最担忧的问题之一,很可能是《投名状》公映之后的盗版碟横行。现在的电影导演和制片人都担心这个。

  不久前上映的《黄金甲(blog)》为了防盗版,甚至将原本计划在沈阳的试点放映改在北京,并且采取了一系列极其复杂的措施。顾长卫《孔雀》为防盗版,将安检设备搬进电影院,还请了大批保镖。2005年11月22日,陈可辛的《如果·爱》在北京举行的看片会上,为了防止盗版,也引进了安检设施。中国的电影界人士谈起盗版,总是痛心疾首——知识产权何时能得到保护,自己的创作成果,何时才能不被非法盗用?

  但是,现在在陈可辛导演的新片《投名状》上,却诞生了一起知识产权官司。著名画家王可伟认为,《投名状》宣传片中,未经他许可使用了他的10幅画作作为背景,其中两幅画,还把气吞万里如虎的大将军霍去病的头盔篡改成清代将领帽子,实在有损这位汉朝战神的威风。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正式立案,如果法院认定最终构成侵权,那真是莫大的讽刺。难道经常被侵权,就有理由去侵别人的权?

  联想到今年春晚歌曲、小品抄袭的风波,去年花儿乐队(blog)歌曲抄袭的风波,我们不禁要问,为何总有一些天天把知识产权保护挂在嘴边的文艺界人士,要去侵犯别人的知识产权?为何在道德实践中,执行双重标准?

  法律的制定非常重要,同时,还要有对其有效地执行。若要有效执行,除法制约束外,还要从每个公民做起。文艺界人士,有着广泛的社会影响力和号召力,而且是著作权的创造者和拥有者,如果他们不能首先尊重别人的版权,如何让公众尊重他们的版权?我们真心希望,王可伟与陈可辛的官司是一场误会。司马长空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爱问(iAsk.com)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