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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别“攀”娱乐 从徐静蕾的裸体油画说起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4月11日08:58 解放日报
借名人博上位,已经不是新鲜事了。这次,徐静蕾(blog)又被瞄上了———某画家画了幅徐静蕾艺术裸画挂到网上,点击率刷刷地上去了,画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本来么,一个愿画,一个愿买,无可厚非。众人也不过觉得又是一桩娱乐事,笑过看过就算了。只是画家本人一定要申明这是艺术,则不免让人要唏嘘感喟一番了。 对此画最有发言权的,莫过于“当事人”徐静蕾。她在自己的博客上一笑而过,略带嘲讽地说:“律师提议我告他。我不告。告他干嘛?一个人学画若干年,最出名的一件事儿是‘要卖徐静蕾的裸画’,除了替这个素未谋面的画者感到悲哀,再没有别的想法。” 事实上,替他悲哀的,也不仅老徐一人。网上许多人纷纷扔起“板砖”,认为这位画家打着艺术的幌子,不过是哗众取宠,不值一提。 毕竟,点击率并不等同于画作的艺术价值。裸体画本可以是高雅的艺术,只要是好画,堂堂正正便可有拥趸无数,而并非一定要标明这是谁谁谁的身体,这画才显得金贵。如是后者,就完全脱离了艺术的本性。徐静蕾裸画事件难免让许多人憋闷:当艺术都要攀附“娱乐”来估个好市价、卖个响名声时,艺术可真是掉价了。 求艺要走正道,不能走偏门,更不能走邪道。侵犯了别人的肖像权,进而触犯法律。哪天人家较起真来,看你还怎么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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