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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全:郭德纲“藏秘排油”一案具标本意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2日14:38  大众网

  作者:万全

  沸沸扬扬的郭德纲(blog)“藏秘排油”一案终于落下帷幕。据北京娱乐信报12日报道,消费者王立堂告郭德纲“藏秘排油”减肥茶虚假宣传案,昨天(11日)在崇文法院开庭。庭上,王立堂意外拿出一份撤诉申请,不再状告郭德纲,原因是双方已在庭下达成协议,郭德纲承认自己代言“藏秘排油”中有违规之处,甚至表示以后会做个学法知法的民间艺人。

  其实,用明星作代言宣传广告的远非藏秘排油一家。从文清代言的“眼保姆”广告,到刘嘉玲代言的SK-II产品,从葛优代言的亿霖集团植树造林,到一美

女明星代言的号称“锅王”的胡师傅无油烟不粘锅,每一个明星基本上都没有逃脱被推上被告席的宿命。要不是这次郭德纲闹下这么大的动静,引来全国上下高度关注,引起众明星高度警觉,我们真不知道,今后还会有多少名人将会因广告代言惹出官司来?

  企业和商家请名人代言,当然是看中了名人更具影响力的明星效应。作为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的商人来讲,这无可厚非。但是名人就不同了,如果名人们自己没有使用过产品,也不知产品的真实效果如何,只要人家给钱,为了经济利益,就不问清红皂白,不顾起码的职业道德和良心,按广告商的要求“信口开河”,大肆宣传产品子虚乌有的功效,带来的就是很不好的社会效果。

  有钱赚是好事,但是一定要是干净钱,不能昧着良心赚钱。像形象代言人之类,说到底就是给某种产品和服务做广告的。消费者之所以肯购买、接受广告中的某种产品和服务,无非是因为听了一些名人的宣传,并基于对他们的起码的信任。如果某种产品和服务自已使用过,体验过,确实很好,利用自已的名人效应向消费者推荐一下当然无可厚非,否则的话,一旦惹出官司来即使不追究你的民事责任,不让你赔上个几十万、上百万,但众口烁金,你好不容易积累起来的名誉和名声,也可能会因一次的失误而丧失殆尽。

  “藏秘排油”一案终于画上了一个句号,原告方选择庭外和解。郭德纲虽然形象上受到了不小的影响,但经济上基本上没受到什么损失,他终于可以静下心来专心他的

相声创作和表演了。但我希望此案引起的思考不要这么快就结束。尤其是那些名人明星们,今后面对找上门来的代言广告,当以郭德纲为戒,慎重再慎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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