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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在线:像郭德纲那样道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6月13日09:26  国际在线

  作者:叶志军

  王立堂告“藏密排油”虚假宣传案的“相声”没说好。不知道是早就排练好了,还是上场后的临时“忘词”,大家翘首以待的“包袱”并没有抖响。连他的“搭档”郭德纲(blog)都没有想到能有和解一说,吃惊之余,一叠声地表示“要吸取教训,做个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学法守法的民间艺人。”

  昨天,消费者王立堂告“藏密排油”虚假宣传案在崇文法院正式开庭审理,代言该产品的郭德纲在庭前与王立堂达成“共识”,郭德纲表示已认识到违规,王立堂当庭撤销对郭德纲的诉讼。( 6月12日京华时报)

  对于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对于名人代理广告牵扯到虚假一事,尽管当时都有“王海”们站出来嚷着要“讨说法”,但都没有摆脱代言人毫发无损、官司不了了之的宿命。这一次也没免俗,看来只有“重整河山待后生”了。

  和王立堂打官司 “下次再有这样的广告,他就不敢接了。” 的初衷比起来,这样虎头蛇尾的和解“共识”除了让郭德纲满意,显然不能让关注于此事的其他任何各方满意。在以后的日子里,名人们尽可以以此事为契机,胆子更大一些;普通消费者除了得到“冤死不打官司”的教训以供反省外,大概不会有任何收获。

  明星和广告,就像穿在脚上的鞋,舒服不舒服,只有脚趾头知道。更多时候,外表光鲜的的明星广告,不过是一对做给别人看的‘露水夫妻“,收完礼金,演完仪式,自可以一拍两散。

  毛主席他老人家有言:若想知道梨子的味道,必须自己尝一尝。而对于早在台北,晚在东京,为名利奔波的不知今夕何夕的腕儿们而言,这根本就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据内幕人士称:明星拍广告和演戏别无二致, 从联络到拍摄广告,时间一般不会超过30天。收钱,走人!

  于是,近年来围绕虚假广告和名人的纠纷不断:亿霖传销,眼保姆广告……但,只闻虚假”楼梯“响,不见明星人”下来“。大家除了换个产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外,没人站出来声称对此负责——本广告纯属虚构,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有人把这归结于中国法律的缺失,盼着像智利那样”如果有谁通过大众传媒发布了虚假广告,广告所涉及的产品或服务对消费者健康或环境造成危害的,可被处以 6 万美元的罚款。“其实再想想,连”上班不准吃零食“这样的

无厘头规定也要有关部门三令五申,即便有了法律条款,在”刑不上大夫“的语境下,”为尊者讳“后又能解决什么,还是一个问题。

  作为以”我本是卧龙冈上散淡的人“自居的明星,是不乏商家”刘备“揣着广告来”三顾茅庐“的。一句轻描淡写没有任何约束力的道歉,是根本不可能让他们不为名利而”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

  和被”收编“的消协发出的”劝诫信“的隔靴搔痒、与虎谋皮比起来,倒不如像胡润般下力气建立一个”名人虚假广告排行榜“,定期在媒体上发布。或者,名人只有在真金白银损失到肉疼甚至颗粒无收的时候,才会想起:和任何一句法庭上的不痛不痒的道歉比起来,说真话是多么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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