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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葛优能把责任一推六二五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2日09:44  红网

  作者:毕文章

  明星代言广告一本万利,他们怎能不趋之若鹜呢?至于明星们代言的广告是真是假,他们还有心思去过问吗?——记者近日(28日)从北京警方获悉,“亿霖传销案”目前已经侦查终结,案件已经移交到检察院。亿霖形象代言人葛优已经将全部代言费退给警方。警方称这笔代言费是50万元。(《北京晚报》6月29日)

  其实,实际上葛优与亿霖木业并没有什么“交情”。“亿霖传销案”的主谋、亿霖木业幕后老板赵鹏运在看守所接受采访时明确告诉记者:“葛优确实和我们公司没什么关系,他也不了解我们是怎么操作的。”据赵鹏运讲,他和葛优只是见过几面,一起吃过饭。饭桌上,葛优对于“合作造林”的事相当认可,一直认为是件利国利民的好事。这些说法得到了办案民警的证实。

  但是,葛优在这件事情上一点责任都没有吗?警方透露,在整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葛优一直十分配合,对自己无意中“上了贼船”十分后悔。对于这件事情,有些人认为葛优是除夕夜卖年画——不懂买卖经,才上当受骗的,他自己也是受害者;还有些人认为葛优是林冲买宝刀——中了诡计,才误入歧途,无意之中帮了坏人的忙。

  我坚决反对这种错误的说法。葛优不是三岁的小孩子,难道连“天上不会掉馅饼”这样浅显的道理也不懂吗?如果说当初人家不给他50万代言费的话,他能给人家代言吗?现在,出事啦,他想把责任一推六二五,能行吗?许多报案的北京市民说,他们是看了葛优主演的广告,受那句“合作造林首选亿霖”的广告词鼓动,才决定投资林地的。由是观之,葛优在这件事情上虽然不是同案犯,但是却起到了为虎作伥,推波助澜的坏作用。因此,他必须向大家道歉,并且应该受到严厉的处罚。否则,广大群众能答应吗?

  时下,明星代言广告出现问题的事情有大幅度上升的趋势,昨天有郭德刚,今天有葛优,明天会是谁呢?我们如果不认真对待的话,后果将不堪设想。我个人认为,要解决这样的问题并不难,只要出台一部法律或者是规定,明确限定明星代言广告的范围、应该担负的责任等,使得大家有章可循就可以啦。为什么这样举手之劳的事情,迟迟不能落实呢?板子到底应该打到那些人的屁股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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