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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王朔,现实名气未必能网络折现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05日09:47  新京报

  作者:和菜头(blog)

  网友用脚投票,哪怕你是名人,文章(听歌)不好看他们也不会多点击一次,现实中的名气未必能带来网络上的成功。不是说谁都可以在鼻子里插两根葱,就可以上网装象的。

  在过去,演而优则唱,艺人在电影圈取得成功,就要进入唱片业跑马圈地。不是因为他们是卡拉OK天王,天性喜欢唱歌,是喜欢钱而已。现在,名人则需要上网圈地,架设个人网站供忠实拥趸膜拜,再不济也要开个博客,随时向公众通报自己牙疼脚气,像午夜的BP机一样顽固地提醒众人自己的存在。而名人做任何事,都需要把名气折现,无论美元欧元人民币,所以名人上网开博就涉及一个钱的问题。

  众所周知,商业网站是不向网络作者付费的。在很久以前,中国刚开始有互联网的时候,这就是网上不成文的规定。道理很简单:网站向用户提供了免费的储存空间和推广平台,作为交换,网络作者也就放弃稿费上的要求。这一规定甚至在多年以后的现在,多家网络公司成功上市,而且盈利之后依然如此。这的确是不公平的事情,因为商业网站依靠网络作者提供的内容而盈利,因此大家是合作伙伴关系,但是却不肯和他们分享任何利益。

  具体到王朔的问题上,我支持他向某网站索要稿费的诉求,不过觉得前景不如他想像的那么乐观。其实,王朔在朋友徐静蕾(blog)的私人网站“鲜花村”上开设了自己的博客。计数器显示,他的博客已经吸引了146万人次的到访。不过,以7月4日为例,截至上午10时,他发表了10篇文章,访问量最高的一篇是339人次,最低的一篇是9人次。这样的访问量,只相当于一个有100人好友的普通网民。

  而某网站有超过1亿的用户,王朔在腾讯开设博客,达到146万人次的访问量怕根本不需要超过十天。站在某网站的角度看,比较两边的数据,他们能得出什么结论?是王朔成就了某网站,还是某网站成就了王朔?是王朔需要某网站多一些,还是某网站需要王朔多一些?从单纯的生意角度看,某网站和王朔之间,哪一方获利更多?是谁离不开谁?换了你是某网站的老总,你会不会向王朔支付稿费?

  网络世界给予草根一族以平等的舞台展示自己的才华,任何人都可以在网络世界凭真刀真枪杀出一片天空来。

  不认识编辑,不认识记者,没有关系。只要你能写好文章,只要你的文章别人喜欢看,那么网络上自然会有你的一片天空。商业网站不给你稿费,你完全可以自己开设独立博客,据我所知,有的网友因此可以获得每月上千美金的收入。那王朔为什么不可以呢?

  王朔向某网站索要稿费,并不是因为文章,而是因为他是王朔。他觉得在网络上他还是名人,他的名气还很值钱。只需要报出这个名字,写上几笔,就应该如同在平媒上一样有大把进账。而上面提到的数据已经说明了问题,如果王朔自己购买服务器开个博客,每一分钱收入都归自己,大概一年的收入还不够服务器托管费的零头。所以,与其那么麻烦,不如直接向网站要稿费。

  网友用脚投票,哪怕你是名人,文章不好看他们也不会多点击一次,现实中的名气未必能带来网络上的成功。不是说谁都可以在鼻子里插两根葱,就可以上网装象的。(本文部分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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