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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谁把电视剧版权官司打到日本去了?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2日07:05  新京报

  作者:魏英杰

  我们现在也可以确定,这数百部电视剧都是经由国内电视台落地日本的,而不是日本的电视台对中国电视剧产生浓厚兴趣,然后不给钱就私自播放了。

  打知识产权官司,以前似乎只听说人家起诉咱们。这回总算轮到咱们起诉人家了:日前国内5家影视传媒公司在日本发起集体诉讼,原因是日本的电视台未经授权播放中国电视剧。报道称,这是中国对日发起知识产权诉讼的第一起案件。(8月20日《京华时报》)消息传出后,我在论坛上看到有人欢呼:“总算是我们告人家了!”还有人说:“文化输出,好事啊!”如果事实存在,这一事件的确不无积极意义。我们把版权官司打到了日本,至少可能证明二点:一是,国内知识产权意识的提高;二是,中国电视剧开始冲出国门,成为对外文化贸易的生力军。

  比如说,这起诉讼很有可能只是一系列对日版权官司的起点。有关证据显示,从2003年到2006年,日方涉嫌侵权播出的中国电视剧总数达到500部近9000集,包括《苦菜花》、《还珠格格》《激情燃烧的岁月》《武林外传》等国内热播电视剧。这可真是一个了不得的数据!按照此前日方购买中国电视剧的价格(每集1000万-1500万日元),肯定可以追讨回巨额版权费。

  还有,多年来中国内地只见港台、韩日、欧美影视轮番当道,始终不闻国产剧在海外受宠。所以,有专家就此评论:“这个案件的重要性还在于,它表明了……不仅仅中国的产品现在开始走向国际,已经成了世界的贸易大国,包括我们的文化也开始向海外输出。”想想,这是何等激动人心的景象。说不定,中国的“裴勇俊”将藉此横空出世!

  让人遗憾的是,这一切现在看来,很有可能是一场文化美梦!

  因为,该报道“遗漏”了一个重大事实:涉嫌侵权的“日本电视台”,其实不能说是日本的电视台。换而言之,这场官司还有可能是———中国的影视公司和中国的电视台在日本发生的版权纠纷。

  从报道可以看到,涉嫌侵权的两家电视台分别是日本SKYperfecTV卫星公司的785频道和781频道。但根据2004年1月《中国新闻传播学评论》中《华语电视媒体的全球化战略》一文可知,这两大频道均为落地日本的中国电视台。785频道以中央电视台为主、湖南卫视为辅,781频道的节目主要来源是上海

东方卫视。而SKYperfecTV卫星公司,不过是上述频道的“载体机构”。作为日本最大的卫星
电视直播
系统,SKYperfecTV共有140个电视频道。

  这至少说明,涉嫌侵权的主体应为上述国内电视台。且看,侵权行为大抵可以分成这三种情况:一是,国内电视台并未获得影视公司的播放许可权;二是影视公司虽然把电视剧卖给国内电视台,但并未授权对方在海外播放;三是,影视公司把播放权卖给国内电视台,而电视台又与日本的电视台有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版权纠纷。但前面已经提到,785、781频道均为国内电视台的卫星频道,似乎不存在与日本的电视台有合作关系。———即便有合作关系,问题也出在国内电视台的“未经授权”上。

  由此来看,报道简单以“日本电视台”作为诉讼一方,不仅语焉不详,且有混淆事实之嫌。我们现在也可以确定,这数百部电视剧都是经由国内电视台落地日本的,而不是日本的电视台对中国电视剧产生浓厚兴趣,然后不给钱就私自播放了。

  说到这里,想必那些和我一样,急切地想看到国内电视剧冲出国门的观众,也不得不一声叹息:原来,什么都没有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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