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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郭敬明入作协 你我别躲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9月28日17:48  深圳商报

  王蒙一向乐于提携后进,尤其对“问题青年”更是慧眼识才、青眼有加,甚至不惜冒天下之大不韪。若干年前,王朔初出道,作品风靡一时,横扫影视圈。当时批评界对王朔毁誉参半,正宗门派的作家们更是讳莫如深,对王朔这个当道的新写手权当透明,不肯轻置一词。这时是老将王蒙拍马出阵,金口大开,在1993年第一期《读书》上以《躲避崇高》一文,以欣赏的姿态、宽厚的胸怀把他延揽进文学的怀抱,为他在众多流派中找了一个立足之地,给了一个名份。虽然坊间没有一律唯王蒙的评价马首是瞻,但它在当代文学批评史上产生的影响却不可估量,有开创门派之功。

  弹指一挥间,14年过去了,王蒙再度出山。这次为被法院白纸黑字判定抄袭却至今不肯认错的“80后”作家郭敬明(听歌,blog)(听歌,blog)同学铺桥搭路,以甘为孺子牛的精神把他引介给中国作协。面对郭同学抄袭的“斑点”,王前辈开脱说:“我推荐的不是道德楷模,也不是先进人物,大家别把推荐进作协看得多重。你从事写作这个行业,够条件就可以入作协了。”

  此语一出,顿时引得群情激昂,其阵势并不比当年那篇《躲避崇高》小。有人认为他把作家的道德水准降低了,是一种失责;有人认为他还捎带把作协的门槛也削低了,弄得专业作家都不以加入作协为荣耀(本报9月24日“场论”版)。王蒙在不经意间又一次因为提携后辈成为风口浪尖上的人物。但是仔细想一下,郭敬明加入作协这一件事,与其说是王蒙的失责,还不如说是一次集体合谋,你我他也许都逃不脱干系。

  我们不妨看一下加入中国作协的条件是什么。在网上搜到的内容是:在国内核心刊物发表大量作品,著有文学专著两部以上,并在国内有一定影响者,即可加入。有网友点透,无论你发表过多少文字,最重要的应该只是三个字:知名度。

  那么我们不妨看看在郭敬明同学通往中国作协这条路上,除了王蒙最后的介绍,你我他在他的“知名度”积累和打造上都做了哪些贡献?

  郭敬明抄袭案是北京市一中院2004年12月3日初审判决的,此后虽然上诉被驳回,但抄袭是定论。可奇怪的是,他的人气不仅没有跌反而急剧上升,人们对这个问题青年给予了无限的宽容。我不是说,犯了错误就该一棍子打死,但对于知错不改的人,惩戒是应该有的,但我们集体在这个时候却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合谋着让郭敬明同学重生了。

  粉丝说:“抄了就抄了,有本事你也去抄一本。”“郭敬明抄得这么好,又这样畅销,说明他有才华。”粉丝们颠倒黑白是非不分便罢了,出版社也跟着黑白不分。出版社深知,粉丝就是市场,就是购买力。哪怕是一颗臭鸡蛋,买的人不嫌其臭,反倒逐臭而来,那就不仅不能放弃,还应该继续力捧。所以郭敬明的出版事业仍然一如既往地顺利:2004年出版《岛》书系列、2005年出版小说《1995~2005夏至未至》、首部音乐小说《迷藏》。一些媒体也追逐着送上冠冕:2005《新周刊》新锐200,2005上海十大时尚人士。甚至文化界人士也噤声闭口。郭敬明在这场抄袭案中几乎毫发无损,抄袭不仅没有让郭敬明蒙羞,反而让他风生水起,继续一往无前地在通往中国作协的路上奋勇前行。

  在郭敬明的词典里,文学的是非标准和价值尺度丢失了。在一个惟利是图的时代,文学也逃脱不了被市场左右的命运。出版商的眼里只剩下了利润,而人们似乎习惯了不辨香臭对强势低头,对销量弯腰。以前在抄袭问题上一向旗帜鲜明的文学界在“80后”的抄袭上也变得含糊其词,在以销量为王的时代,人们只看得见书销量带来的利润,忽略了图书的来路和影响。甚至在法律判定一清二楚的情况下,文学界依然竖起无数的保护伞。郭敬明仍然可以拒不认错,混迹其中、游刃有余。良知在这一场案件中自动缺席了。大家集体在纵容郭敬明,不参与不批评不发言也是一种变相的纵容。一路前行的郭敬明终于踏入作协的门槛了。前辈王蒙只是曲身俯就,帮着绍介了一下,怎么可以把责任都推到他身上呢?

  那些想谴责王蒙的人,不如先扪心自问一下吧! (作者:杨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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