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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香港电影金紫荆奖还需要存在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0月19日11:17  新京报

  作者:列孚

  近日,金紫荆奖又起纷争。香港影评人协会发表声明,指该奖的主办公司“不称职”,决定收回该奖品牌的权利。近年来备受非议的香港电影金紫荆奖的存亡引起了关注。

  香港原有三个电影奖项,分别是由香港电影总会及创办该奖的某电影杂志共组的香港电影金像奖有限公司的香港电影金像奖;由香港电影评论学会主办的香港电影评论学会大奖和这个香港电影金紫荆奖。香港的电影奖项及其活动均由香港民间组织或注册公司主办,官方从不参与。金紫荆奖也是由民间组织香港影人协会主办,后由于操作不顺、缺乏资金,才将品牌权交由原为该协会成员的蔡继光等人另外注册一家公司“接棒”主办。谁料,交由该公司主办后,由于评审制度和透明度不足,权威性不足,引起外界质疑。到了本届,种种问题将质疑推向了顶峰。

  金紫荆奖近年以来就曾闹出过种种笑话、风波。如第九届时,通知导演陈可辛、编剧岸西会“获奖”,但后来竟打电话通知说是“一场误会”;颁“最佳新人奖”给出演《伊莎贝拉》梁洛施(听歌),谁知梁早在此之前就演出过《虫不知》《情癫大圣》两部影片……总之,金紫荆奖因为经常出现这样或那样的事件而令此奖项受到极大损害。

  坦率地说,这完全是因为香港影评人协会不自量力而造成今日的局面。他们不甘于像另一个电影评论组织香港电影评论学会那样,只搞“小圈子”评选,而是要搞大,搞规模、搞热闹,搞炫耀,更非要搞

电视直播不可,甚至要向金像奖“叫板”。影评人协会本来就底子单薄、号召乏力,这样一来每一届都搞得如履薄冰,到了后来终于撑不住了,交给私人公司承办,也无法承担重任。

  电影界是个江湖。金像奖由来已久,它当初何尝不只是一个小圈子活动?然而,一旦电影行业介入,并转型成一个行业的最高荣誉奖时,就连创办者的初衷也不得不改弦易辙,并失去了话语权,要跟随游戏规则来转了。当然,金像奖也非由行业“大佬”说了算,它还是尊重游戏规则的,例如它的“游戏”章程是公开的,程序也是公开的,也吸纳非行业内的独立影评人作为首轮、次轮评选阶段的评审,然后交由会计师统计数据。这就是说,即使每个行业都有其游戏规则,但是在娱乐文明的框架下,作为香港娱乐文明主轴的香港电影,金像奖至少符合文明规则。但浮躁的金紫荆奖则幼稚地犯下一个又一个错误,甚至可以这样说,就连为什么要办这样一个金紫荆奖也未必说得清楚,只是为办奖而办。当“为什么”也弄不清楚时,又怎能能把事情办好?

  与之相反,香港电影评论学会的学会大奖虽然也是每年举办一届,但其定调恰当,它只是要发出不同的声音,默认是“小圈子”选举,充其量是一个“高级电影沙龙”。虽属“小圈子”活动,却反映了香港电影的多元化一面,即行业有行业的评选,评论界有评论界的喜好。

  金紫荆奖还有必要办下去吗?退一百步说,就算主办者纠正了过往的种种不足和错误,个人以为,也很难了。大众化的、行业性质的奖项,有金像奖,如果它只是金像奖的一次重复,就没有必要了;小众化的、小圈子的奖项,有评论学会大奖,如果它又似评论学会大奖,那不过是狗尾续貂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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