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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隽:《刺马》改名《投名状》的考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1月28日00:53  南方都市报

  《投名状》(blog)本来叫《刺马》,因为故事来自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所谓刺马者,乃义弟张汶祥行刺义兄马新贻的意思。这故事,1973年张彻曾拍过,饰演马新贻的狄龙,更凭此片获得第19届亚洲电影节的“表现特出性格男演员奖”和第11届金马奖的“优秀演技特别奖”。

  为什么要改名呢?一种说法是导演陈可辛并不想予人重拍《刺马》的感觉。张彻版的《刺马》,以今日的眼光看,不免流于表面。对几位主角的描写,亦缺乏深刻笔触。尤其是由陈观泰所饰的二哥黄纵,完全是一个不用脑的山贼。陈可辛的这个版本里,这一角色请刘德华(听歌)来演,自然立体得多。而张彻版产生戏剧矛盾的冲突,主要来自马新贻与黄纵妻的一段奸情。陈可辛与他的编剧班底们,参改了当时的历史背景,深入剖析三兄弟之间的所谓结拜情义,尤其对马新贻(新版改名为庞青云)不断在战场和官场挣扎向上爬的心路历程,作了十分人性化的解构。于是,新旧两个版本的刺马,其实可以说是绝对的不同。既然如此,另改名字无疑是一个理性的选择!

  第二点,历史上确有马新贻这个人,据说他有不少族裔和后人仍居住在江浙一带。正如《霍元甲》(blog)也难免引起霍家后人挑起诉讼官司,对马新贻的描写,亦随时会引起争议,惹来不必要的麻烦。既然如此,索性把主角的名字全换了,不叫马新贻,自然不存在刺“马”,改名也就势必需要了。

  《投名状》取自古语,古人若想从高官富贵处谋得职位,须毕恭毕敬递上履历表,那张履历表就被唤作投名状;但在绿林道上,却有另一番诠释(《水浒传》中林冲上梁山投奔王伦时就对此有所解释),《投名状》是指想要加入山寨的新人,必须干一件伤天害理的勾当,以表明从此跻身匪类,与官府为敌。在影片中,兄弟三人纳投名状,就必须不问情由去杀一个无辜的人。这其实是完全违背人性的。

  陈可辛其实想透过《投名状》这荒谬的结义形式,去反讽这世上根本就不存真正的兄弟情和义气,这才是电影《投名状》最大的题旨!

  如果说《投名状》能吸引人关注的第一个焦点,相信就是改片名这件事!至于没有大卡士的《集结号》如何后来居上,将勤补拙,屡出奇招,明天再说!撰文:文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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