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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关于《投名状》的3个不明白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4日15:06 沈阳日报
《投名状》(blog)无疑是个好看的电影。场面宏大,气势恢宏……所有大片具有的优点,《投名状》基本占全了。看罢影片,除了激动,还有三个不明白。 耗资过3亿元的《投名状》中,传说李连杰片酬达1亿。但欣赏了影片后,无论如何也不理解他怎么就值一个亿了。从表演上说,李连杰在片中的表现要逊色于刘德华(听歌)。他塑造的大将军庞青云总是一副阴森面孔,即使面对爱情,他的表情都没有更多的变化。我不明白,片酬的定价是依据表现还是名气? 我不清楚,如果导演陈可辛知道“男人戏”一样可以火爆荧屏,还会不会非得在《投名状》中安排一个女人角色。 徐静蕾饰演的“莲生”有点儿硬塞给观众的感觉。三兄弟的“投名状”中有“外人乱我兄弟者,必杀之”的誓约。而徐静蕾最后成为“必杀之”的外人,更让人觉得偶然而勉强。导演的解释是“女主角莲生的吸引力,很难以笔墨去形容。徐静蕾这样的现代独立女子,会冲击起意想不到的剧情变化”,这个说法,也有点儿勉强。 缘何用“情欲戏”做噱头 《投名状》拍摄期间,就屡屡传出徐静蕾献出从影以来最大胆激情床戏的报道,有些报道还声称“床戏还导致内衣肩带断裂……”而徐静蕾也积极配合宣传,“杰哥躺在那里,像个木头……不得已只有我采取主动了。” 而看了电影后,惊奇地发现,几个激情场景都极“文艺”,最大胆的是徐静蕾内衣解了一只纽扣,发丝凌乱地从床上起身。陈可辛把激情戏拍得像山水国画的留白一样,只是不明白,这样的功力怎么需要如此流俗的宣传方式呢? 本报记者 蓝恩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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