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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日报:明星忽悠 虚假广告将人伤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12月17日15:32  沈阳日报

  引言——

  “一次次的伤害,是因为和你太亲近”,用这句歌词来形容人们对明星广告的感受,一点也不为过。今年无论是服装、药品、食品,还是手机、饮料、皮包……许多商品的广告上都留下了明星一道道倩影,商家看中的是明星广告的效应,吸引消费者的是对明星仰慕的爱屋及乌。但由此却也引发了一波又一波人们对明星广告产品的投诉……

  (序曲)包公升堂——

  “开封有个包青天,铁面无私辨忠奸……”年尾将至,为明星虚假广告泛滥一事,黑脸包公再次审案。大堂之上,“威武”声喝,包公落座,王朝、马汉等侍奉在侧。包公开言:“做人要正直,为官要清廉,此乃为官之信念。今日公审明星虚假广告一案,各位应有苦诉苦、有冤申冤。吾决不留情。”

  打虎英雄武松(按捺不住的样子)——俺武二一气喝了十八碗酒,才浑身生力在景阳冈上打死一虎。可不知为何,今人只在酒中放上几粒小蚂蚁,便也敢吹破天,实为人间又一“唬”,该打!

  蜀国大将关公(一脸愤愤)——早年我卖刀为生,就怕人说货不真价不实。可当今某些明星,说大话谎言脸不红不白,十足无耻。

  包公感叹:“做广告当要务实、务真。此为明星之道德所在。不可不察也!”

  不要问我星星有几颗

  我会告诉你很多很多

  ——《轻轻地告诉你》

  真的,不管你喜欢不喜欢,只要一打开电视机,“一片顶五片”、“你好我也好”、“谁用谁知道”这样的明星代言的广告,就会铺天盖地挤满眼、塞进耳,让人看得有些眼花缭乱,难以招架。不容置疑,明星代言的内容已到了“丰富多彩”的地步,相声演员郭德纲(听歌,blog)代言的“藏秘排油”减肥茶广告一段时间内在报纸、杂志、电视甚至公交车车身及站牌上无处不在;唐国强作为北京新兴医院形象大使,高喊“不孕不育找新兴”;濮存昕拿儿子“变聪明了”说事——“我儿子就喝哈药六厂的新盖中钙口服液”;赵雅芝为静心口服液宣称“自己人过中年仍魅力不减的原因是服用了静心口服液”;蒋雯丽信誓旦旦为安必信脂肪运动机所言“生完宝宝身材依旧完美”;还有陈小艺(blog)代言三精葡萄糖酸钙口服溶液、杨澜(blog)代言南山倍慧奶粉、李湘(听歌,blog)代言九芝堂驴胶补血颗粒等。真是不看不知道,明星广告已多得令人心惊胆跳。

  一句话点评——此类广告前赴后继。看的人都不舒服了,说的人不知心里发虚不?

  我们都害怕太浮夸

  这世界又过于虚假

  ——《其实我一直想对你说》

  无论是徜徉街头、翻阅报刊,还是荧屏前休闲、网上冲浪,广告界已成为各种明星表演的第二舞台。但是在这个舞台上,不少明星却正在扮演并不光彩的角色。因为,深有体会的人已悟出了一个事实:原来明星广告也是在演戏。

  南京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李美柯,今年3月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将明星郭冬临告上法院。原因是经他多次使用了某种洗衣粉,并未出现郭冬临所说“冬天有汰渍,天天吃火锅”的广告效果。到了今天,明星广告不但内容丰富了,而且什么都敢拿出来说事。付笛声和任静两位伉俪,半夜时分为了一性药竟把自己闺房隐私大胆抖搂。高明这位经常演正面领导者的明星,做起广告来,内容却不伦不类:尿频、尿急,要用什么.....男人都肾虚了?看起来真叫人浑身不舒服!

  说来讲去,今年郭德纲代言的“藏秘排油茶”被工商部门立案调查、胡师傅不粘锅涉嫌“胡吹”代言人傅艺伟(blog)被央视曝光、李咏(blog)成网络游戏人物被指违规、葛优为亿霖木业代言费30万被警方追缴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都让明星广告陷入了很尴尬的境地,同时也面临着公众的拷问。

  一句话点评——明星们不缺钙、不缺锌,缺的是良心。

  怎么跳要让人吓一跳?

  游戏规则不了

  ——《我秀故我在》

  “商家出钱,明星赚钱,百姓掏钱”,这是广告界人士对明星代言广告的形象评价。为了能赚到钱,明星们不惜大肆鼓吹某商品的效果,而其实他自己根本就没有用过。虚假的内容,涂上一层明星的外表,广告的吸引力和危害性同步上升,有时产生的后果也相当严重,随之而来的就是消费者的投诉。难道,明星做广告就没有人管?明星做广告就可以是儿戏?

  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曾为此发出了《致社会名人、明星的一封公开信》,建议“明星拒绝做虚假和可能对消费者进行误导的广告”。

  显然,明星代言虚假广告泛滥,既有明星自身素质差的因素,但更重要的是相关法规的缺失。《广告法》仅仅只有对虚假广告的经营者进行处罚的条款,而对代言者应承担的连带赔偿责任却是空白,这就使得明星代言虚假广告行为唯利是举,而监管无力。

  如果换个角度看,明星也是人,拍个广告充实一下自己的腰包本无可厚非。但是明星拍广告“满嘴跑舌头”地推销商品,那就不光是缺钱的问题

  在欧洲,明星也不是什么广告都接。如果代言人做了虚假广告,身败名裂且不说,还可能遭受牢狱之灾;在美国、日本等国,明星代言假广告也要受到重罚。由此可见,明星代言广告,并非中国的“特色”。但问题是,如果我们能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让明星明白轻易涉足广告,弄得不好赔钱不算,说不定还要蹲大牢。这样一来,不但与国际接轨,还可以减少一些虚假广告出世,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

  一句话点评——有完善的法律法规约束,明星代言广告岂敢再擅自“越雷池半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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