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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谁说谴责不雅照当事女星就是虚伪?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14日10:41 红网
作者:李清 陈冠希( 听歌)“艳照门”出来后,随着卷入的女星数量越来越多,对当事人的谴责也越来越多,阿娇(blog)等女星主动公开道歉。然而有人却撰文提出,主动看过那些艳照的人,无权再对当事女星进行道德谴责,因为“你已利用和羞辱了她们,你的窥私行为一点不比她们更高尚”。作者认为,一边点击一边谴责者,对道德持双重标准,是虚伪的假道学者。(2月13日《南方都市报》) 笔者是主张明星也有隐私的,但却不认同这样的见解。因为首先,“窥私”未必如其所说,是“猥琐阴暗”、“破坏隐私”的行为。的确,在网上看艳照算不上高尚,作者自己“不打开任何可能含有照片的链接”,也值得笔者钦佩。但她应当知道的是,多数网友对艳照的“窥私”,并非不正当的“偷窥”。而这些艳照被发布到网上之初,“破坏隐私”就已一次性完成。 作为门户网站编辑的笔者,可以负责任地说,自己所在的网站在报道新闻时,附的艳照图片没一张“露点”的,有的新闻甚至只附了资料照片。然而,照样有众多网友在跟贴中,对当事的明星进行谴责。这足以说明,谴责女星的网友,并非一边“观淫”一边假道学,就像指责网友的那位作者,自己也没看艳照一样。并且,就算有些网友确实“观淫”了,他们的谴责也未必就言不由衷。 当然,网友对女星的谴责不都有理,部分要求已经显偏激了,比如有人要求张柏芝( 听歌)“自杀谢罪”。然而,即使是所谓的“网络暴民”,也未必就是对道德持双重标准者,他们中的很多人,只是头脑狂热,或者热衷起哄而已。我们可以反对“网络暴民”,因为他们不是真正呵护网络环境,但笔者以为就“艳照门”本身而言,主要的谴责还是应当给予明星,而不是看了艳照的网友。 必须承认,在“艳照门”事件中,不是所有当事人都咎由自取,有的人完全是被动受害者。甚至笔者也赞同作者的观点,单身者有多次性经历是丑闻,拍摄私人裸照是“不好的事”,其实都是虚伪的道德规范。然而,网民对艳照女星进行谴责,乃至对娱乐圈进行抨击,绝不是对个人自由的打压。不少网络红人也自拍艳照,为何大家只是嘲讽为主,而少见“虚伪”的道德谴责呢? 最后笔者还想说一点,即便有部分网友确属“偷窥”者,是主动去搜寻艳照来看的,甚至“因看这些照片获得道德和性的双重满足”了,他们仍有对当事人进行谴责的权利。因为对己对人持双重道德标准,不能否认主流性道德标准的正当性。就像高喊反腐败的官员很虚伪,却不能因为他们不“更高尚”,就认为他们所反的那些贪官,也不该被进行“点击”。弘扬女权主义和真诚为人没有错,但走向极端却只会误导公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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