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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奕华:英皇的需要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2:18 南方都市报
艺人有形象问题,娱乐机构何尝没有?只是偌大一家下至几十,上至几百员工的公司,不大可能靠添置新衣便令大众对它改观。机构的形象的复杂性太庞大了,所以,连政府也要借助公关顾问趋吉避凶之际,什么组织———只要是与群众公开打交道的———会用不上帮它“倒垃圾,抹窗子”的服务呢? 香港政府雇用公关公司当挡箭牌,除了是“大势所趋”,也是因为经历时代的天灾人祸后,它得到的教训是,原来公务员除了被认定是“不做不错”,更是“愈讲愈错”。而且公营机关不同某些私人企业,一句“不予置评”还是可以暂时让无法交代的问号悬在那里。 娱乐机构便不同了。由于“娱乐”本身就有着“有求必应”的性质,它等同是人人擦三下便有阿拉丁出现的神灯,所以,任何疑难杂症发生在它们身上时,大众会预期在那里上班的每个人都是“公关”。连在娱乐机构上班的会计师,也会被认为比其它同行更能说会道。 现实却是两回事。英皇近一阵子便有危机处理的问题出现。公司里熟悉宣传、行销、设计和运筹帷幄的专业人士只会有多没少。而且,娱乐与媒体长期互相依存,怎么可能还需要另聘高明? 证明“倒垃圾,抹窗子”的工作有时真更适合由外人来做———他们可以藉“外人”的角度来了解大众(也是“外人”)对机构的观感,甚至“偏见”究竟如何形成。然后诉诸语言的解释才不会流于“自圆其说”,或令媒体觉得有些答案等如没有答。一家公司的最大灾难莫过于诚信破产,站出来澄清,释疑的人如若总是那句“已交律师处理不对事件置评”,对于读报纸只看标题不看细节的现代人,只怕得到的结论就是“否认等于承认”。 公关公司提供的是舒缓各方压力的“解画”服务———局内人身在雾中,局外人雾里看花,这时候就用得着把这幅图画解说得头头是道,让人人都认为已掌握了个中意义的第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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