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新京报:娱乐圈“包身工”有没有权利要自由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9:30 新京报
作者:和菜头(blog) 这一次的官司涉及英皇和李泽楷,不知道梁洛施(听歌)的命运是否会有不同,判决是否会成为艺人和演艺公司的新规范,使得艺人有更多自由和尊严。 艺人不能用好或者坏来判断,娱乐新闻也不能以真或者假来谈论。梁洛施是艺人,和英皇的官司是娱乐新闻,所以讨论梁洛施的好坏忠奸没有意义,讨论官司的新闻也没有意义。现在,官司上了法庭,从娱乐新闻升级为社会新闻,就可以从眼花缭乱的娱乐新闻中定定神,仔细看一眼,分析一下问题究竟出在哪里? 梁洛施要解约,称当年是因为母亲生活困顿,头脑不清而签约,这是苦情,未必全真,也未必全假。英皇的当家花旦容祖儿( 整个事件,梁洛施起诉书里公布的合约条款内容,这是唯一真实的东西。从合约上看,她去哪里,是否离开香港,要向英皇禀报。如英皇没有为她推出任何唱片,她就不能赚取任何金钱。唱片合约解除后,必须得到英皇同意才能再从事任何与音乐相关的工作。她只分得唱片销售批发价的4.5%、影像产品销售批发价2.7%和影像版权20%的收益,并且没有歌曲版权费。 从这些条款上看,公众面前风光无限的艺人在演艺公司手里,无非是现代包身工。无论是人身自由还是经济权益,都牢牢被演艺公司所控制。娱乐业这个行当非常古老,古老到在21世纪的今天,看不出有多少进步。以前是班主控制演员的人身和经济自由,学徒签订卖身契,“打死勿论”。现在有了合同,公司利益全有,艺人则全无。除了能保全性命这一点之外,实在看不出任何进步的地方来。看了合约内容,让人恍然大悟:原来所谓“自由择业”并非是放诸四海皆准的就业原则,至少在演艺圈里并不成立。 好在梁洛施认识了小超人李泽楷,是否情人关系,不得而知。只知道梁洛施毫不畏惧英皇,大家对簿公堂,而且还拥有一个豪华律师团,说明底气很硬。娱乐圈奉行多年的签约方式,大部分经纪人点头称是的合约内容,现在要在香港法院过堂,看看是不是真得理直气壮,可以万世不易。 艺人和公司对簿公堂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过艺人和公司相比,处于绝对劣势,胜面从来很小。这一次的官司涉及英皇和李泽楷,不知道梁洛施的命运是否会有不同,判决是否会成为艺人和演艺公司的新规范,使得艺人有更多自由和尊严。所以,把这场官司称之为“世纪官司”也并不为过。而之所以有这样的局面,怕和李泽楷不无关系。超人拯救地球,“小超人”拯救艺人,这超人也真够忙的。 新浪娱乐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
不支持Flas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