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罗琳女皇与邪恶粉丝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4日09:35  新京报

  作者:金煜

  “哈利-波特”系列远没有随着终极本的出现而结束,强弱大战持续在现实世界上演,最新的对抗双方是传媒大亨华纳公司、亿万富婆罗琳,以及自称把“好大一部分时间都花在哈利-波特上”的骨灰级粉丝(在罗琳看来,他就是一个邪恶粉丝),这中间当然还夹着一个因为法律模糊而无从下手的头痛法官。对于哈迷来说,自由,不受垄断资金干扰的英特网才是真正的狂欢胜地,千万不要破了底线就行。

  这件事戏剧化的地方就在于这是一场作者与热爱她的粉丝之间的对抗,想象一下,一个你奉为神灵的作家突然坐在法庭的对面,指责你不再是“哈迷俱乐部”中的一分子了,那是否是种五雷轰顶的感觉?难怪50岁的雅克头发花白地在罗琳面前痛哭流涕。

  你这不是犯傻吗?看原来好好地做你的“哈利·波特词典”网站,点击率多多,还获邀在加拿大“哈利-波特学术研讨会”上演讲,甚至还登上了NBC电视台著名的《今日》节目秀,多好!最重要的是,可以像只哈巴狗似的得到“波特世界女皇”罗琳的欢心,她可是知道雅克的影响力的。于是,“女皇”驾到,夸赞说她也常常用“词典”网站里的内容作为参考,而“御林军”华纳公司甚至邀请雅克参与电影制作,让他荣幸成为DVD花絮里的一分子。

  可是,当无名的发行商RDR出现,想要把雅克的网站变成书本之后,一切都变了。雅克失宠,被女皇很快送上了法庭。而在媒体前,罗琳俨然是一名受害者的形象:“这个官司摧毁我现在写作的创造力”(这点鬼才相信),“雅克剥夺了我17年的劳动心血”,“我支持用我创造的世界里的角色写作,但不能如此照搬。”

  说是照搬,至少有一点罗琳无法否认:雅克把魔法世界按照A到Z的顺序重新排列组合了。用他的话说,他“很大一部分成年时光都投入在整理哈利·波特里”,他自己为编书也奉献了很多(这点也鬼才相信)。

  我们可以相信雅克对哈利-波特的热情,但他难道不知道,网络虽然是个无法无天的地方(这也是为什么女皇的魔爪没有也没法伸过来的原因),可一旦逾过这个底线,进入完全是大传媒集团垄断控制的出版界,他就再无安身之处。几年来,只要稍微一有剽窃迹象,罗琳和时代华纳的诉状就送了过来,到了控制最终版内容外泄的时候,他们也变得无法无天:一名法国男孩因为私译“哈七”英文版放在网上竟然被逮捕。《纽约时报》按照惯例在新书出版前刊登书评,遭到了罗琳的痛骂。在如此白色恐怖的哈利·波特出版界,雅克怎么会如此大胆呢?如果不是被热情冲昏了头脑,就是被出版商怂恿,或者他认为女皇是永远不会摒弃她的忠实粉丝的?其实,即使假设他赢了官司,华纳公司也是肯定不会放过他。

  我们不必同情任何一方,现在最头痛的可能是那个名叫帕特森的法官,他的判决可能会改写法律是否对在英特网自由创新倾斜或是加大网络侵权控制方面的力度,因为相应的法律模糊,这个案件不好判:如果“哈利·波特”是一个商标的话,那“哈利·波特词典”是不是另一个商标?如果《哈利-波特词典》的出版促进了很多人前去购买“哈利-波特”系列,那么这算不算未对后者造成经济损失呢?对书本内容重新组合的方式算是抄袭吗?还是更类似一本参考书?难怪他一上法庭就呼吁和解,而且休庭一个月,他要回家好好松一松神经了。

  其实对于哈迷来说,罗琳如果也出一本《哈利-波特词典》的话,哈迷们肯定还是蜂拥前往购买正统的“词典”,尤其是一旦罗琳在词典里添上一个比伏地魔还邪恶,名叫“雅克”的坏蛋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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