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谭静案还悬在半空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4月28日09:34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朱永平

  谭静案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广州警方认定是谭静自杀,不作刑事案件立案侦查,而谭静的母亲在火葬场举行完追悼会决定不火化谭静遗体,要求进一步司法鉴定。

  评:谭静半个裸体坠下楼,还悬挂半空中。广州警方表态:没有接到重新立案通知,自杀结论不变。谭静事件,实质

  上扯出了中国司法鉴定启动权的问题,反映了中国司法鉴定启动权的弊端。看来谭静案也是悬在半空。

  在中国,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拥有司法鉴定的启动权,而老百姓没有司法鉴定的启动权。如果老百姓对鉴定结论不满意,只能向司法机关申请重新鉴定,是否同意,就看办案人员高兴不高兴了,就是说他有“自由裁量权”。

  谭静的母亲决定保留遗体,就是想再次进行司法鉴定。按照惯例,而不是按照法律,谭静的母亲没有直接委托鉴定的权力,就只能等待某人一时高兴,也许批个字,就能启动再次鉴定的程序。

  所以,这种制度弊端是明显的,老百姓往往不断地申诉,不断地上访,因为他们没有其他合法的程序可走。法律界早就有呼吁搞个“鉴定法”之类的东西,我看十分有必要。

  谭静母亲能否成功申请到再次司法鉴定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司法机关为了社会利益应抓紧时间进行司法鉴定制度的改革。

  日前,花都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奇的伤害案。罗某只打了一个人一巴掌,被打的人十天之后才死,结果罗某被抓,最后以故意伤害罪判了有期徒刑13年。

  评:还真有这样的案例。话说一老太太去商场购物,因挑三挑四引起售货员不满,于是大骂老太太是“老不死”,结果老太太一屁股瘫在地上去了极乐世界。售货员被刑事拘留,最后被控“过失致人死亡罪”。法医也鉴定,老太太患有脑血栓,因为售货员的外因起了很大的因素,导致老太太一时血压高,脑血栓就死了。

  过失致人死亡的“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前面说的售货员,就是她既没有伤害老太太的故意,也没有杀害老太太的故意,只是由于疏忽大意,才造成老太太死亡结果的发生。我们说,“君子动口不动手”,“动手”就更麻烦,而“动口”呢?就要看对象了,总之,“动手”、“动口”都要小心,与世无争,六根清净,快乐无比。

  4月23日,深圳工商局罗湖分局出了一个规范,要求辖区做酒楼生意的,要在桌子上放个标价牌,将茶水、餐前小吃、餐巾纸等明确标价。

  评:深圳的做法,媒体说是全国第一次,可能不准确,我记得广州市曾经也有类似的规定,只是商家在“想尽办法赚钱”的指导思想下,故意不标示,而工商、物价部门可能执法不力,打击不够狠,商家就乐得不得了,能宰一个是一个。法律依据是有了,就看我们广州工商、物价部门的了。

谭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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