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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八问明星与经纪人 水助鱼还是“水煮鱼”(2)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5月12日10:27 武汉晨报
王毅:其实蚂蚁组合2002年就出道了,一直是走的个体户路线。后来得到央视大型晚会导演赏识,出席了各类晚会,我才得以发现他们,并以经纪人身份打理他们的工作事宜。 问题四 女性更适合做经纪人? 周小川:女性观察事物特别仔细,不像男孩子那样粗线条,而且在挖掘及危机处理方面,女性也更擅长。 高飞飞:个人认为女性当经纪人利弊参半。利在于女性擅长沟通、心细如发,替他人着想。像京文、飞乐、星乐星等公司许多优秀的女性人才,其中还有不少武汉伢,她们中有不少去的目的就是追星,所以心甘情愿地为明星无条件付出,其实她们真的很伟大。弊则在于女性容易将个人情感混杂于工作中,当年陈晓东(听歌 blog)与梁咏琪(听歌 blog)出道时,堪称“金童玉女”,为什么到现在陈晓东一直半红不黑?就是因为其经纪人爱上了他,后来又跳楼自杀,为陈晓东造成不少负面影响。 主持人:经纪人与明星之间的关系很微妙,有的是姐妹、有的是兄妹、有的是姑嫂,还有的是父女,当然也有不少是朋友。他们的合作寿命往往与各自利益密切相关,他们之间的利益平衡直接影响到两者关系的持久。一旦关系决裂,后果不堪设想。 问题五 经纪人与明星要签责权利协议吗? 王毅:作为蚂蚁组合经纪人,我主要打理他们两方面的事,歌坛与影视发展。还要帮他们作出发展道路定位,制定转型计划,而后征求他们的意见,提交团队讨论。一般而言,在国外艺人与公司签约,都会签有一个附件,既定年限达到某个目标,没有兑现承诺会作出赔偿,但在中国还不太规范。 周小川:签约新人时,经纪公司一般开出的条件会苛刻些,国内经纪公司签约年限一般为五至十年,有些公司也是分阶段签。 问题六 经纪人与明星如何分成? 王毅:签约公司指派的经纪人收入分为几部分,一般包括公司工资、工作量奖金、联系演出外带提成。有时明星看经纪人辛苦,也会给些红包,这要看明星肯不肯出血啦。而在台湾,演艺经纪一般不允许提成,统一上交公司后,再作为奖金派发。 高飞飞:其实现在在内地,有许多经纪人是个体户性质,由亲戚或朋友担任经纪人,比如李亚鹏( blog)的经纪人就是好友景岗山( blog)的妻子马葭(blog),赵薇(听歌)的嫂子陈蓉(blog),李冰冰的妹妹李雪、章子怡()的哥哥(听歌)章子男、范冰冰( 听歌 blog)的爸爸范涛。她们通常以收取明星参演剧目片酬作为收入主要来源,一般为“二八分”。经纪人的知名度也是一种无形资产,像王京花、常继红一手捧红了陈道明、刘烨、夏雨( blog)、陈好( 听歌 blog),年收入上百万也蛮正常。 主持人:明星与经纪人其实就是一个经济共同体,不管是“嫡系”经纪人(亲戚、朋友),还是签约公司指派的经纪人,财务纠纷往往是双方产生矛盾的最大根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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