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不必对网络文学太悲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7月24日07:53  新京报

  作者:于德清

  网络文学从痞子蔡的《第一次的亲密接触》到现在已经有了十年时间。在有关网络文学十周年的纪念中,因为盛大并购起点、晋江原创、红袖添香三家文学原创网站而生出许多波澜。盛大的网络文学公司的成立,让很多文学评论人士产生了比较悲观的看法,作为理想主义的网络文学已经死亡、网络文学是拿锆石替代钻石游戏、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最终无法摆脱死亡的宿命。

  这些或许都是一些比较悲观的论调,论者或许是出于对文学的过分衷情,而在网络文学过度商业化的批判上面失去了一颗平常心。然而,舆论争论的核心不外乎两个问题:其一为,在浓重的商业化氛围中,网络文学的理想主义特质能否得以延续,并产生新的优秀文学作品;其二为,中国的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是否具备足够的生命力。对网络文学持悲观态度的论者,在这两个问题上,都给出了否定的结论。

  对于第一个问题,我们应该看到,理想主义并非网络文学所特有,而是可以适用于一切文学。文学中的理想主义毋宁说是一种相对纯粹的文学写作,功利目的并不强烈。然而,我们不能不说的是,理想主义并不一定能够产生优秀的文学作品,而商业化中,佳作也未尝没有。现如今网络文学的商业化运作,导致的并非文学创作的理想主义死亡,实质乃是读者在商业化的阅读中感到了作为人生价值观的理想主义失落。所以,这不过是一种幻觉而已。

  对于网络文学的商业模式,坊间也多有误解。在美国就没有中国这样的几大门户网站,也没有马云的阿里巴巴这样的互联网公司。显然,简单的以美国收费阅读的失败并不能证明中国网络文学必然失败。盛大成立网络文学公司固然可以被解读为夯实游戏产业的基础,固然,这是盛大的题中应有之意。但是,网络文学产业却并不只是互联网游戏的婢女。

  网络文学产业的赢利模式并不只是依靠收费阅读一条腿走路。《鬼吹灯》不但得以印刷出版,而且正在被开发成网游,被拍成电影等等。《鬼吹灯》等作品的经验表明,网络文学的赢利模式也深得当代商业文学之精髓。当然,网络文学的赢利来源还包括手机收费阅读等等。至于动漫等影视产品对网络文学的冲击,也被夸大。网络文学产业是一个立体的赢利模式,文学作品只是网络文学公司赢利的起点,而非终点,动漫等音像产品是其赢利的延伸。而在整个互联网互动娱乐产业中,网络文学最终扮演的角色乃是基础内容的供应者。这个位置很重要,不可或缺。

  而从盛大网络文学公司的开场来看,邀请海岩(blog)刘震云(blog)等与影视业联系密切的传统大腕作家入伙,无疑还是表明了网络文学正在竭力要实现与传统文化商业的对接。那么,盛大网络文学公司未来究竟要干什么?我们或许可以推测,他们在构建的是一所多媒体的文化商业大厦,而不是一家传统的出版社、也不是一家书店。

  至于说,网络文学的文学价值有多高?这实在是一个文学批评领域的问题,和网络无关,网络只是一个载体而已。因缺乏优秀的文学作品而去抱怨网络,还不如去抱怨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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