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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西
李亚鹏( blog)急了!参加完梁朝伟( 听歌)和刘嘉玲(听歌)的豪华婚礼,本来兴致甚高,不料,回到泰国转机时,有香港某媒体记者拿着相机对着李亚鹏女儿李嫣拍摄不止,李亚鹏上前制止未果后,两人发生口角。这位要强的记者在李亚鹏要求其停止拍摄后仍然挑衅似地说:“我就是拍怎么样?”立即惹怒李亚鹏,一向以谦谦君子形象示人的李亚鹏耳刮、脚踢(另一名女记者也不幸遭殃)、掐脖子,上下开弓,靖哥哥(听歌)施展“降狗十八掌”,彻底颠覆形象,消息传出,令人目瞪口呆。
只因护女心切,李亚鹏的行为其出发点可以理解,但是作为一公众人物,如此大动干戈,动粗打人,就不怕年幼的李嫣看在眼里,受到不良的影响吗?
在香港,娱乐明星和娱乐记者之间的冲突由来已久,谢霆锋( 听歌)、陈冠希( 听歌)、张柏芝( 听歌)等人都深受其害,这是一个娱乐至上的城市(内地也在亦步亦趋)。美国文化研究学者尼尔·波兹曼曾经言辞激烈地批评美国文化现状:“在这里,一切公众话语都日渐以娱乐的方式出现,并成为一种文化精神。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把这段话如果移植到香港恐怕也不会引起太大的争议。
香港娱乐是一大支(听歌)柱产业,远销东南亚、欧美、内地,它对GDP的贡献不可小觑。娱乐工业的终端既然是娱乐消费品,就必然会有生产者和消费者才能维持这个生态链。对于记者来说,这首先是一份糊口的工作,是一份极其辛苦,极其需要忍耐力的工作,他们之所以要去拼命,和他们本人的兴趣并没有必然的联系,更多的是因为有巨大的需求,他们不得不放弃个人的尊严。
在香港某八卦()娱乐杂志打拼多年的记者Evens对笔者说他现在每天工作十四五个小时,一有电话来他就时刻准备大陆、港台几地飞,他真希望自己能变成一只鸟,就不用考虑飞机的班次,什么时候要飞就马上启程。他现在所在的这份报纸在香港也以抓狂出名。有时候逼得报社员工用一些非正常手段报道新闻,否则没法交差。2003年,该报记者用贿赂《2046》保安谢辉的方法进入《2046》的秘密拍摄现场,谢辉两次共收受该社梁姓记者300港元的贿款,作为容许梁在《2046》位于港岛域多利道旧警察建筑物的片场内逗留及拍摄照片的报酬。2005年1月,巩俐的新加坡籍丈夫黄和祥状告该周刊,指控该周刊3年前一篇报道,令人以为他涉及远华集团走私案主犯赖昌星的非法行为因而辞去英美烟草公司总裁一职。此报道对他构成严重诽谤。香港的竞争太激烈,有时不得不逼得记者“狗急跳墙”,Evens说他比较保险,他会去偷拍,但不会去做违法犯罪的事。香港法改会建议,将骚扰行为改为刑事罪,对方如因某人做出一连串惊恐或困扰行为,便可起诉,并最高坐牢两年。“我还要养活家人,可不想因此丢了饭碗。”Evens对笔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