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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奕华
阿娇( blog)复出已不是第一次,可见“摸着石头过河”的她有多小心。目前仍属试探式的动作未尝不与市场不景气有关,谁都知道真正的“复出”并非只是到这里那里惊鸿一瞥、昙花一现。但要石破天惊、大鹏展翅,机会才是阿娇必须跨过的门槛。
在歌台舞榭上“重作冯妇”只是提醒大众,阿娇仍是“阿娇”。野心如果大一点,或许唯有出现一个全新的阿娇才能替从前的“阿娇”洗底。现在的“复出”是较为保守的做法,可取之处是,没有过大动作便不会刺激观众。至于不足,是艺人的价值向来不在于只是被人记得或没有被遗忘,而是渴望被人看见。所以,如果艺人的现身是“家常便饭”,他的吸引力自会降低。香港正因经历了从“明星之多”演变成“艺人满天飞,但没有多少名字能创造欲望”,才会连带影响城市的魅力和文化影响今不如昔。
买少见少之余,香港人还陷入一种消极的消费模式——我们对于“明星”的欲望主要来自对自己做不成明星的报复和扭曲心理。因此,艺人表面上还是以光鲜亮丽吸引眼球惹来羡慕,实际上不过是用来增加大众在“消遣”他们时的情趣:一切表象都可以“一鸡两味”,先满足偷窥欲,继而暴力地把他们剥得赤条条,再欣赏之前高高在上的神祉如何无地自容。
曾被逐出园子的夏娃如阿娇,或可在“不犯众怒”的情况下寻回若干生存空间,但不保证忽然有啥风吹草动,她便成为祭旗或代罪羔羊。低调,并不能真正试出河的深浅、水的冷热。只是若采取之前某些导演鼓励她走的“性感”路线,那么香港便没有能配合她以毒攻毒反败为胜的情色电影大师。阿娇成为今天的阿娇,香港文化“责无旁贷”。
至于黎姿(听歌 blog),怎么说呢?在11月无线又为谁夺得视帝视后敲锣打鼓的喧闹中,她是最有资格发出以下感慨的人:有人辞官归故里,有人漏夜赶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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