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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方块三
当“宋某人妄谈已故大师的私生活招致‘清除’之祸”的消息传来,我一点都不奇怪——娱乐圈是一个讲规矩的地方,而宋某人平生最大的规矩,便是从来不讲规矩。一个从来不讲规矩的人在娱乐圈混,不被“清除”才奇怪。
宋某人的很多妄谈完全不值一辩。譬如两年前,他号称在五台山就“碰到”过张国荣,难道四年前的那个愚人节,香港警方跟全世界开了一个玩笑不成?譬如此番,他号称有刘姓朋友当晚住到了“已故大师”的隔壁,难道他那位刘姓朋友还是“大师”校友?人家校方可是早就宣布当晚把“大师”所住酒店的一层全包了的,刘同学是怎么混进去的?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宋某人向来“毁”人不倦,如今“毁”到了“大师”头上,这不奇怪;宋某人“毁”人不倦,终将被公众“清除”,这也不奇怪。不过,此番要“清除”宋某人的不是遭其侮辱而痛苦不堪的大师后人,也不是有良知有底线有社会责任感的上进媒体,而是一位官员。
一位官员在一个非官方的会议上,说了一句话:对于(宋某人)这样的害群之马我们必须要予以清除出去。既是“害群之马”,自当“群”其而攻之。问题是,怎么证明宋某人就是“害群之马”?显然,一位官员在一个非官方的会议上的一句话,还不足以证明。
我们讨厌宋某人,不是因为他祖上有没有积德,而是因为他喜欢胡说八道。说到底,我们讨厌的是宋某人的胡说八道。所以,我们想“清除”宋某人,首先必须证明宋某人确实说了假话。
无论宋某人之前说过多少胡话,无论宋某人此番的“叫嚣”如何的虚妄,我们不应放任自流,但是要用合乎规矩的方式来处理。
这不是为宋某人的辩解,而是法治社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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