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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为忠
大嘴宋祖德( blog)由于在自己的博客上撰文诬陷著名导演谢晋,而这番攻击之语发生在谢导刚刚去世之际,正当全国人民为一代大师的突然离去而深表惋惜和无限悲痛之时,宋大嘴的言论遭到了网民的严厉批判和声讨。
面对宋大嘴的恶劣行为,国家广电总局的有关部门提出了将宋祖德这一害群之马清除出影视行业。对此决定,绝大多数的网民是支持的,但也有一些网民却发出了维护“言论自由”的观点。
我很赞同一篇文章的观点,言论自由不包括诽谤,宋大嘴的言论已经伤害了法律赋予公民的名誉权,伤害了公民应该享有尊严和正常生活的权利,根本不属于“言论自由”的范围。最近,针对宋大嘴的攻击谢晋的言论,谢晋的家人已经拿起法律的武器,要状告宋租德,这是最有力的反击,我们举双手赞成。
谢晋家人通过法律程序回击宋祖德和有关部门清除宋祖德,目标是一致的,作为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行业规则,对有损于行业形象的下属企业进行处理也是名正言顺的举措。
从宋大嘴利用自己的博客发表攻击谢晋的文章,还把自己的这种行为视作发扬鲁迅精神,居然还要与广电打官司,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真是不知人间还有羞耻二字。
那些为网民开设博客的网站,应该通过宋祖德攻击谢晋一事汲取什么教训呢?首先也要学习广电的做法,迅速关闭宋祖德的博客。相比其它媒体,作为私人日志的博客已经成为公众以及媒体获取信息的一个渠道,尤其是一些名人博客,更是如此。另外,博客的文章和言论因为没有审查和监督的把关机制,所以常常会发出不和谐的声音。
网络语言常常会看到智慧的闪光,参与争论的帖子爱憎分明之中有时也掺杂着不文明的语言。正如余秋雨(blog)所说:“在文化领域,自由是需要的,但不要侵犯别人的自由,更不要消解社会的基本尊严。当社会的基本尊严完全失去,我们的精神生活和审美生活都会处于一种失重状态。如果长期失重,将是人类精神领域的不幸。”宋祖德大嘴事件的屡屡发生,更是提醒我们应该加强网络和博客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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