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为忠(特约评论员)
自“艳照门”事件至今,媒体上最为引人关注的娱乐新闻,就是最近的摇滚歌星臧天朔涉嫌聚众斗殴被警方逮捕的消息。臧天朔曾经以一首《朋友》走红歌坛,现在却沦为一个“阶下囚”,这是值得娱乐圈深思的现象。
据报道说:臧天朔被捕涉及的罪名是聚众斗殴,是否与黑社会牵连,现在还在进一步审理之中。对于臧天朔被捕,圈内和圈外的人却表现出两种迥然不同的态度,借用一家媒体报道的题目是《圈内人失语,众歌迷痛心》。
这倒使我想起了“激情照”事件发生后不久,香港演艺人协会立即发表声明,态度鲜明地指出:这次事件不但是娱乐圈的悲哀,也是香港人的悲哀,因为不良风气会荼毒年轻人。
娱乐圈应该是美的传播媒介,美的发现过程就是一次灵魂的洗礼和精神的充实过程,作为一个文艺工作者要有这样的道德追求。臧天朔东窗事发,对此,我们既不要对娱乐圈产生礼崩乐坏、不可救药的悲观,也不能对娱乐圈出现精神污染的现状熟视无睹。现在,娱乐圈缺乏组织管理,艺人大多是自由职业者,他们来自五湖四海,拍戏之外,无人问津,如果没有自律意识和严格要求,在这样的环境中,艺人很容易误入歧途的。娱乐圈的这一现状值得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平心而论,现在,娱乐圈在社会上的口碑并不佳,这里当然有艺人的自身原因,也有娱乐媒体的推波助澜。正如鲁迅先生在《论“人言可畏”》这篇杂文中所批评的:报章能为恶,自然也能为善。“有闻必录”或“并无能力”的话,都不是向上的负责的记者所该采用的口头禅,因为在实际上,并不如此,它是有选择的,有作用的。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的引导力,积极引导读者的阅读需求,放大“为恶”,如同伐心之斧,危害身心健康;提倡“为善”,好比厚德载物,陶冶高尚情操。这是媒体的责任所在。
我想,艺人也好,媒体也好,都应洁身自好,清者自清,浊者自浊,要使娱乐圈这潭水不浑浊的话,首先是这个圈子里的艺人要保护这个生存环境,因为这是维系你们的前途和事业之地。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对臧天朔被捕事件,娱乐圈不应该沉默,要从臧天朔被捕这一事件中举一反三,汲取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