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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年报:“臧天朔们”娱乐江湖的精神游民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11月11日11:04  中国青年报

  作者: 陈方

  从臧天朔以“涉恶”的嫌疑被警方带走的那一刻起,多少鄙夷的目光,多少纷飞的口水,一股脑地指向了这位曾经的摇滚明星。偶像一“黄昏”,恐怕连K歌房里那首《朋友》的点播率也要一落千丈了。

  江湖人,江湖事。几乎所有的批评家们一夜之间似乎都明白了这个江湖的“恶”,连那个恶名昭著的宋祖德(中国青年报:“臧天朔们”娱乐江湖的精神游民 blog)都忍不住跳出来发表正义感言“给青少年树立了负面榜样……”难道现在真的还会有人把娱乐明星当作道德楷模?在这个娱乐工业化时代,艺人们唱歌跳舞演电影,经纪公司把他们包装成各式名目的代言人,这一切都只是这个工业化流水线上的产品。谁可能有勇气苛求这个群体来引领青少年的道德建设呢?

  这番道理,从年初发生的“艳照门”事件中就该领悟了吧?不,应该从早年红豆猥亵男童、近年谢东吸毒等明星丑闻中就该有所领悟吧?可惜,那时我们对于艺人被曝光的丑闻,往往是观赏八卦的喧嚣多于静心反思的冷静。直到今年年初的“艳照门”,一些明星赤裸裸地呈现在了为他们尖叫无数次的粉丝面前。对于“你曾是我全部”的粉丝们而言,那一刻是“多么痛的领悟”。

  所以,那些关于艺人艺德的评述对公众而言已经没有新鲜感了。我感兴趣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们为何一直把娱乐行业称为“娱乐圈”而不是“娱乐界”。

  几年前,有学者告诉我们,如今社会是一个马克斯·韦伯所说的“祛除神魅”的世俗化时代,除了政治领袖和知识分子,对社会一般人号召力最大的,正是一些以前属于三教九流如今光芒万丈的各路明星。明星对百姓发生影响,除了凭借自己的个人魅力,更重要的是他们要有自己的专业的“界”,在非常时刻散发出神圣的光彩。

  内地娱乐圈不敢说,原以为香港娱乐圈可以称之为“界”的。每逢社会遭遇重大危机,香港娱乐明星总是挺身而出,他们几句美丽的空话就让粉丝们镇定下来,一声募捐的号召就可以招来成百上千万元的善款。

  可是后来我们发现,这些并不是这个领域带给公众的主流产品,更多时候是吵吵嚷嚷的绯闻,纷纭不断的流言,低劣恶俗的炒作,这些庸俗到极致的产品构成了这个行当主流的文化生态。和同样存在于市民社会的工商界、知识界、传媒界、律师界,哪怕是体育界相比,它都过于声色犬马,飞短流长,光怪陆离,所以,娱乐业留给公众的印象只能是有“圈”无“界”,可悲且无奈。

  臧天朔“涉恶”被曝光后,很多人都将“娱乐”和“江湖”捆绑。只是,这个江湖不再是古代文人士大夫厌倦了鸡争鹅斗后,寻找到的漱流泉枕白云放松高卧的地方,也不是金庸(blog)武侠剧里美化了的江湖,而是一个脱离了宗法网络、行为处事没有主流社会所应遵守的规则的场所。娱乐业有“圈”无“界”,混乱的文化生态更容易让圈内人士沾染江湖习气。人们印象深刻的一个典例就是窦唯(听歌)烧车,明明自己站在有理有据的一方,干吗非要用一把火把自己烧在主流社会秩序之外呢?江湖习气使然。

  深入下去看,娱乐圈里,关于“大哥”的称呼见得太多了,除了负载兄弟之间的伦理内容外,“大哥”是不是还承载着实现圈内自治与自我管理的责任呢?至少在香港娱乐圈,如果发生了什么纠纷,由“大哥”自己首先出面解决的例子有很多。

  臧天朔算不算娱乐圈里的大哥我不知道,但至少报道中说,臧被公认为圈里“面子最广的人”。放在江湖规则里考量“面子广”的能量,这一定和“义”字相关。江湖里最看重的就是义气二字,急难时能够拉兄弟一把,受人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等等。在主流社会的价值观里,这是美德;可放在脱离了宗法网络的空间里,它又充满了对国家体制的不屑。这太有些像古代社会里的游民了,那些脱离了主流社会秩序在江湖上挣扎的游民,为了义气不怕两肋插刀,当这种通俗的道德深入其内心,一切社会法则都如烟云过眼。

  挣扎于江湖,最后大多填于沟壑。说这些娱乐明星完全沦落到游民无所顾忌的地步,有些夸张,他们的饭碗还受制于市场的认可,形象的重要性决不能抛弃。一年多前,臧天朔挑头签署了《演艺人社会责任自律宣言》,据说签署时“认真阅读了内容”。现在看来,这只是虚伪的表演。所以,我更愿意把他们归结到精神游民的队伍里去,在他们华丽外表包裹着的内心世界,其实已经失去了主流社会的角色定位,他们放弃了文明社会为自身涂上的亮色,一有机会就赤裸裸地张扬人性中丑恶的一面,“猥亵门”如此,“吸毒门”如此,“艳照门”如此,“涉恶门”如此……

  所以,在这些丑恶的门还没有打开的时候,娱乐明星除了需要粉丝的照顾,更需要精神保姆的照顾。对于他们自身品格的修炼而言,后者比掌声和鲜花贵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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