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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俐领取新加坡身份证及居民证书,正式脱“中”入“新”,无疑是昨日娱乐圈最重磅新闻。因此消息,本已式微的明星“出走”话题,在“本山移民”传闻后重又焕发生机。而网友在连番“惊雷”之下,反应也极为强烈。一部分脆弱“爱国”人士,不顾斯文(听歌)破口痛骂巩俐“忘本”,而另一些资深“思想者(blog)”,则忙于分析巩俐“出走”的前因后果。
多愁善感的“爱国”网友认为:无论巩俐现在如何“国际”,原都是祖国的培养。她主演的电影、当封面的杂志及代言的产品,都需要十三亿同胞去消费。父老乡亲的多年供养,怎能说“弃”就“弃”呢?资深“思想者”则没这么感性,他们“冷静”分析了巩俐换“籍”的种种原因和影响。从娘家到婆家,从出道到成名,从娱乐圈到整个社会,多方挖掘。有人得出“事关当年政协委员头衔授除”的论断,更有人认为此事“反映了国家吸引力(听歌)的大小”,“心忧”将来会有更多女星步巩俐后尘。
确实,明星无小事。公众人物之一举一动,通常都会被搁在显微镜下察看。也正因此,“本山移民”及巩俐换“籍”,才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和争议。然而,如接受不了自己喜爱的明星“出走”,牢骚几句也就是了,大可不必摆出格外深沉的姿态,非要论出个“子丑寅卯”,更不宜动辄上升到用民族性及国家吸引力来解读的高度。如巩俐者,嫁夫异国之人,变更国籍也非不合情理之举。即便其中真有欠妥处,也纯属私事个案——她既无为君保留国籍的义务,也不具备诠释国家吸引力的典型意义。
实际上,明星换“籍”,今番也并非首次。巩俐的先行者名单,从娱乐界的陈冲(blog)、王姬、韦唯、李连杰( blog)、斯琴高娃、陈凯歌夫妇,到体育界的何智利、栾菊杰、李佳( blog)薇、陶李、高军(blog)、谭凯()文等,可以写得很长。而欲图加入中国国籍的外籍人士,新闻报道中也时有耳闻——因“星光大道”一举成名的利比里亚人郝歌(blog)、在沈阳金德踢球的喀麦隆人阿布,都曾有此种“呼声”流出。中英混血儿华天,更是直接弃“英”入“中”,代表中国参加了京奥马术比赛。
人之“流动”,可谓成就今日世界之前提,也是国际交往日臻频繁之必然结果。面对明星换“籍”,当以平常心待之。明星也是人,在不同生活状态下,也会依据各种利益权衡做出不同选择。如果实在无法认同他们的行为,且视为生活谈资,娱乐娱乐也就罢了,无需痛苦纠结、跳脚骂街,更不宜作过度解读,乱了视听。真正之大国公民,应有开放、自信、宽容的胸怀,不因民族情结而自闭,不因同胞“出走”而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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