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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贾如军
出生在中国的影星巩俐昨天宣誓成为新加坡公民。当天与巩俐一同宣誓的还有另外149名公民,整个宣誓仪式历时约1小时左右,最后巩俐从新加坡国会议员李美花的手上接过粉红色身份证,成为正式新加坡国民。(11月10日《中国新闻网》)
巩俐移民新加坡,媒体早有传闻,只是8月23日新国举行新移民宣誓时,巩俐没有参加,使得这个传闻没有得到证实。这回这个消息当是千真万确的了,中国新闻网的报道图文并茂,巩俐在宣誓仪式上“笑容灿烂如花”。
巩俐加入新加坡国籍,成为新加坡国民,充其量也就是一条社会新闻。只是巩俐毕竟在国际上是个小有名气的电影演员,在中国大陆也是有头有面的人物,不仅是家喻户晓的影星,而是还是全国人大代表。因此,对巩俐移民海外,我还是想多说几句。
一是巩俐以后再获得什么国际大奖时,中国媒体怎么报道?标题怎么写?是直接写“新加坡国际巨星巩俐……”,还是用“华裔巨星巩俐……”,还是像报道不久前诺贝尔化学奖得主钱永健那样,在标题加上“钱学森堂侄”,以示咱中国的“荣耀”?比如,“祖籍中国”,“出身山东”,“著名导演张艺谋捧红”,“中国水土养大”,“在中国一举成名”等等这些装饰性的定语怎么用,我想,那些擅长“攀附”的媒体现在就该着手研究了。
二是巩俐移民该不该骂?巩俐宣誓成新加坡国民的新闻,立即成为网友热议的话题,有说“卖国”的,有说“不义”的,有说赚了中国人的钱就移民,没“良心”的……其实这些都是无厘头的瞎起哄!只要巩俐光明正大的申请移民,在中国又没有违法纪录,移民海外是她的权利,总比那些贪官借到国外旅游观光,一去杳无音信好吧?
三是以后巩俐是在新加坡演戏,还是在大陆演戏?这个问题似乎有点杞人忧天。但是作为一个电影市场大国,中国对这些靠演戏为生的明星们来说,还是具有一定的吸引力(听歌)的。毕竟电影拍成后,靠发行量说话,“票房”收入高才是硬道理。名利历来是一对孪生兄弟,有名了就有利,有了利就有实现自己愿望的资本。巩俐若是一介平民,别说移民新加坡,我看在国内能从山东移到北京“漂”一下,若不谙“潜规则”也绝非一件易事。
四是巩俐人大代表身份还有效吗?我之所以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前一段时间有媒体曝光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宗庆后,从1999年至今持有美国绿卡9年之久,而此间的2002年和2007年,宗庆后先后当选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和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从而遭到广泛质疑。因此,关于巩俐移民,我最关心的就是这件事——巩俐成为新加坡公民了,她还能不能参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再代表中国公民提出议案?
根据我国宪法第三十四条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显然,当巩俐不再是中国公民时,她已经不具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了。所以,巩俐小姐在成为新国国民前,应该请辞全国人大代表职务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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