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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
“音著协(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你要干什么?”
这是两篇评论的标题。因为音乐作品版权费的问题,音著协和媒体最近打起了嘴仗。
音著协收取作品版权费,《北京晚报》接连发表时评作者苏文洋的质疑文章:《音著协搅得企业不安宁》《音著协你大胆地往死里收》。随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总干事屈景明在音著协和音集协(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两大网站发表反驳文章《北京晚报你要干什么》。
差不多两年前,国家版权局就公布了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的收费标准。为何最近争得这么激烈?
收费是不是太超前了?
12月3日,《人民日报》报道昆明市200余家宾馆、饭店集体停播背景音乐,“抗议”音著协不合理收费。
北京KTV欠版权费可能遭删歌处罚。《北京晨报》的记者获悉,目前全市1000多家KTV中目前已缴费者仅占20%。
最近关于音乐版权费收缴的报道越来越多了,需要首先明确的问题就是,这样的收费合理性在哪里,是否有收费边界无限扩大的嫌疑。就是于法有据,但以如此力度如此速度,解决长期存在的问题,是不是有点太超前了?
音著协人士对收费的解释是,根据《著作权法》,界定播放音乐是否该交费,是以是否“公开”为标准的,而不是以是否“营利”为标准。收费标准已向国家版权局报备并公示,并不需要经过物价部门审核。20%的收费用于管理,80%将全部支付给权利人分配,包括著作权人、企业或是一些自然人等。
这么多钱付给谁了?
《北京晚报》的时评则质疑音著协KTV按床位或包间的收费模式。音乐著作权费用涉及到全世界数以万计的音乐人,稀里糊涂地收上来,难道也稀里糊涂地支付出去?作者调侃道,音著协按照他们规定的标准交费,每年可以从全国、全世界收几个亿或几十亿。不按照他们的标准交费,天下从此不得太平,商家、企业从此不得安宁。
针对之前炒得沸沸扬扬的哀乐收费问题,音著协接受《新京报》记者采访时称收哀乐版权费纯系新闻炒作,但仍然声称,殡仪馆虽然性质比较特殊,但是也是一个经营场所,哀乐的作者仍享有著作权。不过,《深圳商报》的时评认为,哀乐的版权费该交给陕北农民,因为哀乐作者是在陕北和晋西北乃至内蒙河套地区流传的民间音乐的基础上创作的。
中国江西网的一篇时评说:“我现在写的这些字,没有一个是我创造的,我的理论架构是前人的,我该付给谁版权费?我哼唱的民间小曲儿,东家唱过,西家唱过,雕琢变更,我该给谁版权费?”
收费为何“怨声载道”
KTV版权收费风波为何难息?《南方都市报》分析认为,没有平等博弈只会乱相丛生。KTV业主的利益,并没有行会的合理组织和有力表达;著作权人的利益代言,目前只由一纸行政许可而生的音集协这样的社团名义上代理,而其鲜明的垄断背景,却可能远离公平博弈的谈判桌,使著作权益人与使用者利益两败俱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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