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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午报:名人的“有罪推定”法则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6日09:07  新闻午报

      作者:王晨

  翻阅报章,又见“非常标题”,相当惊悚:“小沈阳(新闻午报:名人的“有罪推定”法则 blog)身价暴涨发誓不抛妻”。言语间,成名不久的小沈阳似已有遗弃结发妻的念头,通读全文又不是那么回事儿。他们夫妻俩怎么想的咱不清楚,反正我是不吐不痛快。

  此类娱乐新闻为数不少,就是写给咱俗人看的:前半篇中规中矩动情动理,后半篇步步陷阱处处设套,读得出采访者的暗自窃喜和被访者的满面无辜,用心险恶啊。很多人的潜意识里固执认为:身为名人,一定某些方面会有缺陷,缺失度与知名度成正比——不是道德缺失,就是家庭不睦,或是重病缠身,至少是生理心理有问题:金无足赤,人无完人;若是完人,定非活人。

  前些日子,钢琴家刘诗昆刚接受警方调查,就有人为他扣上“家庭暴力”的帽子;小沈阳才走红没几天,就有人试探其夫妻感情的牢固度。想都不用想,不出一年半载肯定会有诸如“春晚成名小沈阳,翻脸不认赵本山(新闻午报:名人的“有罪推定”法则)”之类的新闻标题,不信你等着瞧——范伟(新闻午报:名人的“有罪推定”法则)就是先例。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一部分群众的眼睛是贼亮贼亮的,他们认定“迟到就是耍大牌,争吵就是没修养,还价就是只认钱”,动辄拿“成名的代价”来堵嘴。于是,许多人在成名那天就成了戴罪之身,罪状只有一条:“谁让你成名了”,刑期永久,拒绝保释。这实在是对“名人”的庸俗解读:再牛的名人也是俗人,也得考虑柴米油盐,喝高了也会露些真性情。这和知名度没啥关系。

  “成名的代价”这话听来有些酸溜溜,此命题实在是妄理一桩——谁说成名就得穿得严严实实晒太阳了?就得任孩子出现在花边新闻里了?“成名的代价”原本是“我要珍视名誉,要为维护名誉而付出代价”的内心自省,现在却成了“谁让你成名了,我们就是要让你付出代价”的挟私报复。

  “名望”是个人自悬的马鬃剑,不是他人挥舞的鬼头刀。王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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