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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格莱美与陈好事件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2月09日12:58  新闻晚报
评论:格莱美与陈好事件

  文/韩垒

  去年年底,当第51届格莱美奖的提名名单公布的时候,我们都曾经欢呼雀跃了一番。因为在今年的提名中,共有5位华人音乐家入围,光从数量上来说,就是一次历史之最。我们甚至将这个结果等同于“中国离格莱美又近了一步”,同时离世界顶尖流行音乐近了一步。

  不过当大家仔细去分析这个提名名单时,还真的谈不上兴奋了。五位华人提名的奖项大多是十分专业的小奖,“最佳歌剧唱片”、“最佳器乐独奏”、“最佳唱片包装”……,虽然华人音乐无法成为格莱美的主流是大家都能认可的事实,但说实话,就算是唱片业内人士都不一定分得清楚这些奖项的特点和评选标准,更不要说我们这些大众乐迷了。当然我们还是要感谢格莱美,因为它重新审视了被我们忽略的、平常不怎么提及的音乐,其中不少甚至是真正中华民族的音乐精粹。

  有些人会鄙视国人的态度:这些音乐摆在国内,没什么人听,格莱美一提名,就“墙外开花墙内香”了。可纵观中外文化娱乐产业,格莱美现象不是特例,在奥斯卡电影颁奖礼和诺贝尔文学奖上都可以看到此类现象,这并非是崇洋媚外,并非是文化自卑,这恰好说明中国人是识货的,对真正权威、真正公道的文化娱乐奖项充满着追求。

  去年年底,陈好居然问鼎某内地著名流行音乐颁奖典礼,让人咋舌,而这样的情况在近年来的乐坛屡见不鲜。在电影方面,各大奖项分果果和双黄蛋等现象也损耗着作为奖项的公信力。两相比较,就算格莱美、奥斯卡日益老态,评选口味也不见得符合中国人的胃口,但我还是更愿意捧他们的场。等哪天中国本土的乐坛颁奖礼真正确立个人形象了,我们再来讨论“崇洋媚外”的话题,再来讨论格莱美究竟该不该受国内媒体关注的话题,这个时候,那些持反对意见的人们恐怕会更有立场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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