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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南焱
电影分级一直是业界关注的一个热点。近日有媒体报道称,电影局局长童刚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电影分级有必要,但不允许三级片存在”,引得各大网站纷纷转载。然而,据电影局有关负责人回应,童局长最近并未就电影分级问题接受过任何采访。记者发现,该报道是将2004年一篇“旧闻”重新包装后“炮制”出来的假新闻。
五年前的“旧闻”怎么就成了一篇看上去很“美”的“新闻”,并得到广泛传播呢?此事不仅让人大跌眼镜,也引起我们对媒体责任的深思。如今,媒体市场竞争激烈,有些媒体过分追逐社会热点以吸引读者眼球,一旦热点不足竟不惜弄虚作假,这种蓄意炒作的方式,不仅违背了媒体的基本职业操守,也给自身的公信力造成了损害。岂不知,媒体的公信力就是媒体的生命线啊!
有趣的是,一篇关于电影分级的“旧闻”竟然被多家报纸和网站转载,并受到众多读者的关注,似乎也说明了社会对电影分级的需求是多么急不可待,而我们制定政策的步伐又是多么沉着冷静,不慌不忙啊。换句话说,五年来,如果我们关于电影分级的立法多少能有一些进展的话,又何至于有那么多的媒体、读者都误把“旧闻”当“新闻”呢?当然,电影分级立法是个严肃的事,不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总是“尚无确切消息”。在电影产业正面临大发展的时候,怎好让政策法规的滞后拖我们的后腿呢?
纵观整个假新闻事件,提醒我们应加快有关电影分级立法的进度,尽早出台相关的具体方案,消除人们在这方面的各种猜想。这对促进电影产业的发展是有实际意义的。否则,把“旧闻”当“新闻”的笑话也许还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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