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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阿娇,被造之物的原罪

http://www.sina.com.cn  2009年03月12日02:38  新京报

  作者:刘彦

  圣经故事,想来不少人熟悉。但熟悉不等于明白。夏娃吃一个果子有什么要紧,要得到那样的惩罚。但这回惩罚终究是来了。不过不是滔天洪水,而是滔天口水。

  我是个笨人。长久以来,不甚明白原罪的含义。然而,看到阿娇复出的新闻之后,我忽然明白。

  原来,人类的原罪不是因为偷吃了果子,而是因为知道了羞耻。或者,竟因为对这羞耻心的判断差别,莺歌燕舞的人间,顿时变成了活生生的地狱。

  坐监狱的伊还不明白,还在那里狡辩。之前天真,这回更天真了。人间铸狱的众生,也还不明白,还在那里指责或争论。然而,这争论真的有意义么?或者有意义,但我看不出。

  神自以为是最聪明的。他理解的无能人类,不可能把握好羞耻与自豪、肮脏与高洁、高与低、贵与贱的分别。当神交给了人类以价值判断的偏好,却不能给予这帮笨蛋以价值判断的能力的时候,天底下,还有比做神更悲哀的人?或许有,那就是造阿娇的众生罢。

  阿娇复出,艺人作秀,自古而然。艺人之所为艺人者,在于他或她能按照众生的需要,把一个有知有欲、有爱有恨、布满瑕疵、也会在每一刹那神光突现、可爱或者可恨无比的真人,变成一个晃荡在伊甸园中无知无欲、清纯娇痴、充满塑料花特征的假“艺人”。艺人(或夏娃)不是人,是被人(或神)规定成为艺人(或原初人)的。这个按照众生(或神)的意志、满足众生(或神)对于不能达到的理想之需要而塑造出来的假人,无疑具有跟神一样完美的特征。但是,神没有人伦之欲,而人会有;神不想让人吃树上的果子,夏娃吃了。这次,阿娇艳照曝了光、装了天真,这回还想继续装。

  难啊,阿娇。你既不愿或不得已不能做真人,那便只好继续做假人,不管这通向假人的途中有多少凶险。造你的人看到美梦破碎不甘心,踏上一脚,而被造之物居然又没死,这个假人,要被折腾多少回才知道,假人的碎裂不比真人一样省事,死了便是死了;假人的死亡也具有伪死亡的特征,那帮造假人的人,不把这一回回难遂心愿的假人打个稀巴烂,起尸于棺,是绝对不会甘心的。

  伊将如何抵挡,才能符合这瞬息万变的假人理想?无论忏悔多少回,无论每次找到任何理由,都难以安慰众生先被颠倒、后被破梦、再所谓被欺骗的痛苦;这回伊归来,按照他们所希望的那样说着,“原本是爱他的啊”,就能过关么?伊是真天真啊,你怎么不知道,假人的原罪,原本不是忏悔就可以消除的,就像无论人类怎么忏悔当初不该偷吃了果子,也难以得到神的原侑一样。

  欲做艺人的人,要警惕啊。

  □刘彦(北京 媒体从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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